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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13名扣留者检讨内安法令,纳吉想当“好人”首相?

对于纳吉在其首相处女演说中,作出释放13名内安法令扣留者的决定,并全面检讨内安法令,民主行动党升旗山区国会议员刘镇东对此表示欢迎其“善举”。

自1960年代开始实行内安法令,政府官方及民间舆论都有着全面检讨内安法令的说法。内安法令起初是设计予对付马来亚共产党,但是后来的50年却成为国阵政府对付政敌的利器。

近年来的3任首相都在上任后许诺会释放内安法令扣留者,并全面检讨内安法令,但是事实证明这只是空谈。

在1981年7月,马哈迪上任为首相后的2个星期就释放了12名内安法令扣留者,包括阿都拉阿曼及赛胡先阿里等人。当时,是由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慕沙希淡颁布释放令,以显示“2M”政府的前所未有的开放。

但是,诸如许多内安法令扣留者如巴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及依占等人,在2年扣留期届满前,也是在阿都拉兼任内政部长时释放。而承诺要改革警察及检讨相关内安法令的诺言并没有实现。

现在释放兴都权益捍卫委员会是甘纳巴迪(V Ganabatirau)及耿卡哈兰(R Kenghadharan),并无法显示出纳吉政权可以秉持改革的目标,而出现与先前改革承诺落空的局面。

我认为,所有被扣留的兴都权益捍卫委员会领袖应该被释放。而其他的内安法令扣留者,应该采取实际的行动,如果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就应被控上法庭获得公正审讯,否则应该即刻释放。

否则,现阶段只是以象征式政治决定的释解善意,只会被视为国阵缓兵之计,来应对4月7日的3场补选的动作而已。

我的疑问是,为何政府只是发表检讨内安法令的言论,而不干脆废除掉这原本不属于民主社会的严酷恶法?

民主行动党国际与非政府事务秘书兼升旗山区国会议员刘镇东
于2009年4月4日(星期六)在武吉甘当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