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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判决仅仅确认选委会之前的决定即3个霹雳州州议席不会举行补选

2009年4月9日,联邦法院作出判决:

1.选举委员会是合法的单位,决定霹雳州内是否举行补选及有关补选的日期;

2.宣布3个州议员(贾玛鲁丁、奥斯曼及许月凤)仍是霹雳州议会议员。


这个裁决仅仅确认选委会之前的决定即3个州议席美冷、章甲遮令及九洞不会举行补选,并没有为目前的局势带来任何新的改变。

我们对联邦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惟我们仍然尊重这个决定。

不过,这已经让所有人明白这个决定将不会影响仍在吉隆坡高庭审讯的2个案件,R1-25-44-2009 及 R1-25-45-2009,这2个案件将在2009年5月28日聆审。上述案件中包括,议长禁足国阵6个行政议员,以及宣布3个州议席悬空,并指示选委会进行补选。

上述案件的最基本原则,是选举委员会拒绝接受议长宣称3个州议员已经辞职的声明,而有关辞职文件并非在强迫或非法的情况下获得。

因此,(在联邦法院判决下)选举委员会可以决定议席是否悬空,然而她也必须在作出合法的决定时考虑所有相关的因素(而这并不在联邦法院的判决中)。

议长及国阵6 行政议员表示选举委员会仍未作出一个正确的决定,因此,对于那3个州议席的最后决定仍能被公开挑战。这是吉隆坡高庭将要审讯的主要事件。

我希望这个声明将能帮助厘清任何误解,上述3个州议席并非是最后决定以及不能被挑战。

民主行动党霹雳州主席兼民联法律协调倪可汉
于2009年4月10日(星期五)在怡保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