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国阵政府已经感到极度地厌恶及失望,尤其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在近期发生的霹雳州政治危机上,对许多违反法律的警察并没有采取任何对付行动。
内政部长曾经说过,任何人包括他自己都不能超越法律,人民希望在我国,所有法律能够被遵守,同时在要求人民遵守法律的时候,执行任务的警察也能够遵守法律。除非对犯法的警察采取行动对付,不然人民对警察部队的尊重将恶化。
基于国阵政府失责于对违反法律的警察采取行动,我将会在即将召开的国会即2009年6月15日,提呈一个开除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的动议。我将会在这个动议上,列举12个警察违反法律却没有受到对付的事件。(动议内容请参阅附件。)
为了恢复人民对警察部队及法律的信心,我吁请所有国会议员能够抛开他们不同的政治立场支持这项动议。所有的国会议员都已经在就职时宣誓维护及保卫《联邦宪法》。而当宪法给予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基础被警察破坏殆尽,所有的国会议员都应该联合起来支持这项动议,如不然,国会议员本身将会破坏他本身许下的誓言。
木威区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国会动议:开除全国总警长
在近来的几个月里,人民发觉警方在执行任务时的行为是不负责任、霸道及为所欲为、违反条规甚至采取双重标准。
在他们的行为当中出现上述情况的行为包括:
1. 在2009年3月3日,阻止霹雳州议员进入州议会厅。
2. 在2009年3月3日阻止霹雳州议员进入议会厅时,他们听从的是霹雳州议会秘书及州政府秘书的指示,而不是霹雳州议会议长的指示。
3. 在2009年3月29日,民主行动党霹雳州徳宾丁宜区州议员黄文标因为推介及播放2009年3月3日霹雳州树下州议会召开过程的录影短片而遭到警方的扣留及逮捕;然而马华公会区州议员马汉顺同样播放2009年5月7日的州议会片段却没有被扣留或逮捕。
4. 在2009年5月5日,社会活跃分子、学者黄进发因为呼吁马来西亚公民穿黑衣而被逮捕。
5. 在2009年5月6日,14人包括一名国会议员被逮捕,原因是他们在吉隆坡十五碑警察局外,给予黄进发支持。
6. 在隔日即5月7日,15人及5名律师同样在吉隆坡十五碑警察局外因支持黄进发而遭到逮捕。
7. 在2009年5月7日,共有69人包括多名国、州议员在怡保被逮捕,当时他们在餐馆吃饭或喝茶、走在路上或者是因为穿黑衣,不过这些行为根本没有触犯任何法令。
8. 警方在2009年5月7日摧毁霹雳州议会的进行,更采取激烈及强硬的手段将霹雳州议会议长西华古玛拖离州议会大厅,并将其囚禁在一间房间里。
9. 警方在2009年5月9日,民主行动党于实兆远举行的宴会上,禁止播放5月7日的州议会短片,并以野蛮及流氓的方式终止宴会的进行,然后进一步抢夺播放影片的音响器材;可是马华公会2009年5月17日在怡保举办的宴会上警方却允许他们播放5月7日的短片。
10. 在2009年5月26日大约上午7时,警方粗暴地逮捕当时正在霹雳州总部前,为了绝食运动开幕进行安装大气球的5名工作人员,霹雳州总警长所给予的理由是:大气球上印有的“吾王万岁”(Daulat Tuanku)字眼,已经构成一项罪行,触犯了1948年的《煽动法令》。
民主行动党霹雳州主席兼木威区国会议员倪可汉 于2009年6月13日(星期六)在怡保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