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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马华在过去数十年没有正式向政府申请使用土地为社区中心?

如果马华公会反对政府收回社区中心,为何他们本身没有在过去数十年执政雪州时向州政府正式申请使用这些土地?

最近马华公会大动作反对雪州地方政府收回地方上的社区中心,并且以“社区中心乃由居民本身建立,州政府当时没有涉及在内”等理由反对州政府收回这些中心。

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安邦太子园社区中心风波,其中马华公会必须劳动总会长翁诗杰本身在媒体上攻击民联。

根据土地法典和联邦宪法,土地属于州政府事务,任何没有获得州政府的批准下私自在政府地兴建建筑物,州政府一律有权收回,甚至拆毁有关建筑物。这一点翁诗杰作为联邦部长不可能不明白。

既然土地拥有权归州政府,那么民联州政府和市议会要收回有关中心是天经地义的事、马华公会和有关非政府组织不能罪怪他人,反之必须反省为何当初没有堂堂正正地正式向土地局申请这些土地?

难道当初马华公会以为他们能够永远执政,所以无需申请土地拥有权,即使能够获得土地拥有权(地契),马华公会和这些组织必须依法缴付门牌税和地税。

其实,民联州政府收回这些中心并不是新鲜事。此指令早在去年就已经颁布给各县市议会和各县土地局。这些中心大多挂上马华的党徽,证明马华霸占政府土地。

如果这些民众会堂建在民众会堂保留地,那么州政府将会保留建筑物,开放出租给所有人士使用。

翁诗杰批评民联把民众会堂交还给人民的意思就是交给“州政府扶持的村委会”。这种说法显示翁诗杰的无知,因为并不存在所谓的“州政府扶持的村委会”,因为州政府所承认的村委会只有一个,联邦政府本身设立的村委会比没有法定地位。所以翁诗杰的抨击根本没有立足点。

民主行动党雪州秘书兼甘榜东姑州议员刘永山
于2009年6月22日(星期二)在八打灵再也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