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村事件不应该视为印裔族群的课题,而是社会公正与经济平衡的问题。
因此,我质疑部分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领袖的言论,到底是基于什么标准而作出相关指责?
我们的疑问是,那些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领袖所提出的”豪言壮语”,是为了要捍卫保存豆蔻村为印裔文化村庄?还是因为村民获得的赔偿不足?
如果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领袖的动机是为了保存豆蔻村,那他们也不想发展商坐享渔人之利,隔岸观火地让村民与民联恶斗。豆蔻村土地舞弊案发展至今,其实重点是始于国阵执政的政府已经吞噬了人民至少1百50万令吉。所以,发展商可以无须承担任何风险就获得可观的利润。
现在我们是必须确保,如果豆蔻村事件继续朝向村民与民联政府对立的情况演变下去,那只会让发展商获益而已。但是,如果部分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领袖认为赔偿给村民的搬迁金额不足,那他们也没有提出要求针对赔偿提出讨论。
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领袖只是激烈强调要民联政府,以一纸令下来征用土地,这未免只会让发展商获益得利而已。而且,这也会让豆蔻村村民丧失赔偿金来改善他们生活的机会。
所以,我呼吁其他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支持者发言,避免只让部分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领袖以偏概全的垄断发言权,影响族群关系并让发展商坐享渔人之利。
我们必须清楚了解,豆蔻村事件不应该单独地视为印裔族群问题。现在更需要的行动是,应该以社会公正与经济效益的角度来解决村民的问题,而不是盲目抨击不切实际地忽视村民的困境,让发展商继续获益。
民主行动党国际与非政府事务秘书兼升旗山区国会议员刘镇东 于2009年7月8日(星期三)在槟城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