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次看到政府主导的皮影戏,内容尽是朋党、花言巧语、官商勾结和全无责任感。
首相纳吉对此弊案的总结是惊人地不置可否,他说政府将考虑国会公账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诉讼建议,如果需要的话。
国会公账委员会在诸多审查巴生港口自贸区弊案后,建议以刑事失信的条文,调查前交通部长陈广才和前巴生港务局总经理冯惠珠。
纳吉的回应是等待由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西迪领导的特别工作队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法律行动对付二人。
常识告诉我们利益冲突不被允许,特别是高级别的委员会。但是在此却截然相反,参与委员会的部门官员同时是巴生港务局和巴生港口自贸区的董事。
他们通过秘密幕后交易,没有尽民意代表的责任,无法保障和提倡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巴生港口自贸区欺诈案是高达125亿令吉的大丑闻。更糟糕的是一份泄漏的内阁文件指出政府完全知道陈广才违反条例发出支持信,以协助巴生港口自贸区发展商Kuala Dimensi Sdn Bhd发出数以十亿令吉的债卷集资。
国会公账委员会总结,陈广才和冯慧珠两人在没有财政部同意下,发出支持信和三封同意书,已违反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和其它政府条例。
但是纳吉要更多证据,或者他希望这个丑闻会自动销声匿迹。因为财政部和交通部一定知道这些金融条例和内部操纵,但是没人尝试停止这些滥权行为。
考量到这个金融丑闻的影响力和规模,纳吉确保政府“不会掩盖任何弱点和违法行为”的言论并不足够。当特别工作队的成员展开调查,这意味他们自己在调查自己,纳吉坚持要特工队调查的言论只能被诠释为他企图掩盖真相。
纳吉的建议也让国会公账委员会的报告形同废纸和破坏民主程序。如此,一个政府的特工队被赋予权力推翻国家最高决策机构的决定。实际上,国会公账委员会很可能变成纳吉特工队的从属。
我欢迎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呼吁。但是,皇委会针对林甘丑闻和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的建议至今仍无法落实,这个建议不是给予大马人的正义方案。实际上,该皇委会完全浪费时间和资源。
我的看法是政府机关在这个丑闻上该被责怪和被审判。向反贪委员会、警察和证卷委员会的投报都无济于事。
与其展开一个独立的调查,我强烈建议纳吉把国会公账委员会的报告交给总检察长阿都干尼,给予严厉的指示,审问陈广才、冯慧珠和其他被点名的官员。
纳吉必须亲自监督阿都干尼,确保这位政府最高司法官员根据他的指示行事。阿都干尼清楚知道巴生港口自贸区弊案的整个过程,但他非但不提控涉案人士,反而选择保持沉默。
如果纳吉和阿都干尼没有采取行动,大马人将认同一个大马是贪污的同义词。或许我们将获得正义的曙光,也或许为事实冲击,政治生存再次决定政府政治的方向。
民主行动党雪州副主席兼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圣地亚哥 于2009年11月6日(星期五)在国会大厦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