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张念群表示,她对内政部迄今仍未在国会提呈《内安法令》修正法案感到遗憾;她有理由相信,国阵政府根本没有计划修改《内安法令》,遑论把法令废除。
她说,虽然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曾表示,该部将把修改《内安法令》的建议,带上本季度的国会会议进行讨论;而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於7月31日主持巫统最高理事会会议後也指出,政府正在研究修改有关法令,因此8月1日举行的废除内安法令大集会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她质询,为何到目前为止,修改《内安法令》卻“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她不排除,政府有意图利用内安法令这项恶法,作为阻扰民联、非政府组织和正义之士传达“民主之声和活动”的“工具”。
“希山慕丁必须清楚交待,收集修改《内安法令》的建议已进行到什麽阶段?内政部是否已达到关键绩效指标的要求?”
另一方面,也是沙登区国会议员的张念群,针对内政部在国会以书面回答她的提问,严厉谴责该部援引内安法令在8 月1日展开的大逮捕行动,实属可恶兼可耻。
“根据该部的回答,为阻止‘801废除内安法令大游行’,当局向和平请愿的人民发射了价值约8万9千370令吉的973枚催泪弹;试问人民犯了什麽弥天大罪,竟然遭受这种对待?”
她说,警方当天派出663名警员展开大围剿行动,使用水炮车喷射人群,而回教党总财政哈达兰里向群众发表演说时,更惨遭警方粗暴对待,衣服被扯烂。
“警方在当天的集会逮捕了589人,其中44人是未成年者。警方原本需要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对待未成年者,例如不能将他们与成年扣留者关在同一囚室、不能让他们穿上扣留者制服、不能为他们带上手铐等。
“可是,当天被逮捕的未成年者,却在警方扣留期间,都身穿扣留者制服、赤脚!”
她认为,集会自由和透过和平情愿表达意愿是基本人权,政府不应该因为参与者的意见与自己不同,就肆意打压。
她表示,如果警方当天发出准證,扮演维持秩序的角色,允许人民和平请愿,不动辄援引《内安法令》采取对付行动,请愿者就不必左闪右避,商家也不必关门消灾,继而引发不必要的衝突。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沙登区国会议员张念群 于2009年11月12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