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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警方援引刑事法典恐吓条文及多媒体法令对付欧阳捍华,显示警方行为严重偏差,沦为国阵政治迫害民联的工具

我强烈谴责警方自行报案针对民主行动党雪州主席兼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并援引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调查欧阳捍华在《当今大马》发表的言论,显示警方行为出现严重偏差,堕落沦为国阵的政治工具,试图打击民联领袖及执政州属。

雪州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有必要清楚交代,究竟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对付欧阳捍华是基于什么理据或基础?

若欧阳捍华“呼吁警方停止调查林冠英”的合理要求即构成“恐吓”警方的罪名,究竟是谁在“恐吓”谁?是欧阳捍华“恐吓”警方,还是警方“恐吓”欧阳捍华要他闭嘴?

这显然是一种国阵透过警方打压异议,以及意图政治迫害民联的肮脏手段!

马来西亚警方如今也创下纪录,成为“自行报案”最多的警队,报案对付的对象却都是民联领袖。

为什么国防部多台战机引擎失窃,却不见警方自行报案并立刻采取行动调查这宗严重犯罪弊案?反而却在欧阳捍华敦促警方停止调查林冠英后,就迫不及待地援引刑事恐吓条文对付欧阳捍华?

警方必须中立,也必须让人看起来中立,因此我呼吁警方立刻停止滥用权力调查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及欧阳捍华,不要偏袒任何政党或沦为政治工具,并把所有精神放在打击罪案和对付罪犯,而不是对付民联议员。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雪州宣传秘书林芮光
于2009年12月28日(星期一)在沙亚南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