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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不可毫无预警地割学校电供

针对吉打州内的二间华小双溪里茂港外益民小学及港内的育民小学今天因未缴电费而被国能公司技术人员切断电流之事,我促国能勿毫无预警地割学校电供,同时教育部应负起责任确保没有学校因付不起电费而被割电。

学校是公益机构,国能应该考虑校方和学生的利益,不应以商利为主。国能毫无预警的割电举动已吓坏参加补习班的学生,这种态度有欠合理,且影响学校的正常操作。

这两宗割电案件曝露了我国教育体系的缺陷。政府学校无须自行缴交水电费、电话费和排污费等,而政府资助学校则必须以政府拨出的行政拨款来自行解决水电费等是发生此案件的源头。相信这两间学校在行政开销超额的情况之下,校方唯有暂时拖欠未缴费。政府有必要针对此案件进行检讨,因若割电案件陆续发生在其他华小和政府资助学校,这将印证政府资助学校被我国教育体系边缘化,同时也乖离了“一个马来西亚”的“以民为本,绩效为先”原则。

同时,我也呼吁政府负责所有学校的全部水电费。庞大数额的水电费是学校的重大开支负担,若政府承认学校为国家培育人才的机构,那么政府就拥有绝对的责任承担所有学校的全部水电费。

民主行动党教育局主任兼大山脚区国会议员章瑛
于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在大山脚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