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没有草拟详细的国家能源政策时,便推出再生能源法案,这造成各政府部门在设定再生能源发电的目标与政策上出现矛盾。
能源丶绿色科技和水务部所规定的首年9MW太阳能发电的市场限制太小,与国家经济转型计划制定在2020年达致1250MW太阳能发电的目标距离太大,显示政府部门之间在政策制定上缺乏协调。
马来西亚是全球第三大的太阳能晶片出产国,多家设置在我国的国外太阳能厂,每年生产的产品便能制造6000MW电;然而,如果我国只在首年允许9MW的太阳能发电的市场的话,那么这根本不能吸引国外的太阳能厂,在大马投资和推广太阳能发电的兴趣。
虽然“再生能源法案“针对各类再生能源发电模式给予优惠,但是在比重方面,政府应该更重视太阳能发电甚于其他发电模式,因为我国在太阳能发电方面最熟悉与最发达。
首相纳吉曾经说,我国将在2020年达致生产2000MW的再生能源,占国家总能源的9%。政府设定的这项目标与亚洲周边国家相比相差太远。
中国计划在2020年达致15%使用再生能源发电,而泰国则计划在2022年达致20%再生能源发电。因此,我国只设定在2020年只使用9%再生能源发电的目标应该重新检讨。
国内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没有积极支持国内再生能源的企业,使到许多有意在再生能源领域投资的本地企业无法在国内大展宏图,银行的这种态度进一步的阻碍再生能源领域的经济成长。
民主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于2011年4月5日(星期二)在国会发表的演讲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