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5大疑问”,驳斥首相署部长依德里斯针对“一个大马电邮计划”,在各主流媒体刊登“有关My Email的真相和谎言”商讯广告所作出的解释,究竟那一些才是事实的真相和谎言。
我提出的“5大疑问”,分别为1.“一个大马电邮计划”是由政府或私人机构始创?2. 颁发“一个大马电邮”计划有否涉及“特许经营”成份?3.政府将不需要为这项服务付出一分钱?4.政府将可从中节省高达2亿令吉?5.每则电邮征收50仙合理吗?
尤其是我提出的第4个疑问,即首相署表现管理及传递单位(Pemandu) 指4个模拟计划的政府机构,若把每封电子邮件 从1令吉的成本减至付给特力方案公司(Tricube Bhd)只需50仙,那政府就可以在10年内节省至少2亿令吉。
“然而,这也意味着特力方案公司只需投资约5千万令吉,但却能在10年内取得2亿令吉或高达300% 的回酬!”
更重要的是,若有超过4个政府机构采用特力方案公司的服务,那回报肯定会更高。
这种“外包”的机制会更具成本效益古有效吗?如果一个“大马电邮计划”确实有效,那政府试图要节省2亿令吉或3亿5千万令吉?
我重点提询的上述5个独立问题,已经足以让人民去思考,这项计划的推行是否合理。
人们也可以自行决定什麽是真相和谎言;但“很不幸”的是,我不能够花费纳税人的金钱刊登这一类广告。
在我提出的“5大疑问”里,我也反驳依德里斯当中提及的13个“真相”,这包括表现管理及传递单位和特力方案公司的言论充满矛盾,因为该公司曾在公开宣布已接受大马行政机构现代化和管理计划单位(Mampu)的委任推行该电邮计划等。
表现管理及传递单位和特力方案公司都应该公开说明, 每封50的电邮收费是根据特力方案公司的数据库发送给注册帐户,或者是这50仙已包括设立整个硬体和软体的基础设施,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政府帐单,或所谓的“电子账单”,因为这是两项完全不同类型的计划。
花旗银行和马来亚银行都采用“电子账单”,但它们仍然能通过免费的Gmail和雅虎等邮址,与客户进行交易和联系;那麽,特力方案是否也有责任在这些政府机构落实同样的方案呢?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1年5月9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