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Skip to content

选委会应废除邮寄选票制度

在民主体系的一人一票制度下,大马选举委员会应废除邮寄选票制度,从而一劳永逸解决邮寄选票引起的争议。

邮寄选票争议由来已久,这包括处理过程不够透明丶无法有效监督和容易黑箱作业;邮寄选票因技术问题应否被列为废票,也经常引起争论。更重要的是,涉及的军警会因为“压力”,未能投选属意的人民代议士。

军警可以在选举投票日前,分批和分阶段先进行投票,这与他们目前投下邮寄选票的程序没有太大分别,编订与整肃投票流程即可;主要的差异是军警在投票前後,会获得朝野政党委任的监察投票代理和计票代理人的监督。

选委会在砂州选举以前,曾表明将探讨修改现有邮寄选票的投票法令和方式,但迄今仍未有任何行动;选委会可以和朝野政党会谈,商讨废除邮寄选票制度後可能出现的状况和应对方式,行动党乐意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此外,选委会应公正和透明化处理每个国州选区所增加的军警人数,勿再被国阵操弄,把军警选票列为“国阵致胜的关键”。

刚过去的砂州选举,军人票大幅增加的情况就不应发生,例如在哥打圣陶沙和史纳丁州议席;其中,公正党竞逐的史纳丁便是败在军警票。

如果是实行公平和公正的一人一票制,国阵早已遭人民否决。“还有,选民也经常投诉在不知情下被‘搬家’,这种情况逢大选来临时就会发生。”

选举是捍卫国家民主制度的重要一环,选委会在第十三届全国大选来临前,必须严正作出改革,让人民看到其独立性丶公正性和廉正性,而不是继续沦为国阵的“竞选机关”。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组织秘书伍薪荣
于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