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阵政府以“没有权力”作为藉口而不愿解密购电合约(PPAs),但为了维护独立发电厂的巨大利润,却充分发挥其“权力”,很明显的,此举已完全漠视人民的权益。
我希望首相纳吉,必须以行动证明他的道德和经济领导,都是正确和只为人民利益着想,而不是对解密和重新谈判独立发电厂的合约感到犹豫不决;否则,所有“转型”的华丽词藻,都只是吹嘘这些计划的商业价值,政治朋党的利益还是摆在第一位。
能源丶绿色工艺及水务部长陈华贵之前表示,由於购电合约(PPAs)是由独立发电厂和国家能源公司签署,政府很无奈地不能应公众的要求“解密”合约内容。
陈华贵2009年2月29日在国会回答我的提问时作出相同答复,这至少说明了政府维护独立发电厂利益的立场,始终是那麽的坚定和一致。
部长给我的答复是:“购电合约是由国家能源公司和独立发电厂这两家私营公司签署,合约阐明要公开内容之前,必须先获得这两造的同意;倘若国能在没有给予充分理由下建议终止购电合约,必须向独立发电厂作出赔偿。”
部长在在2010年3月的答复中,再次强调政府不愿纠正民众需支付更多,以便向独立发电厂购买电力的错误。“ 一旦提到解密和重新谈判独立发电厂的合约,国阵政府就以‘没有权力’来推搪,相对的,政府却运用力它的‘权力’,确保独立发电厂获取巨大利润。”
涉及购电合约的前国能主席阿尼阿诺接受《星报》访问曾揭露,国能被指示签署倾向独立发电厂的合约时,完全是首相强大的经济策划单位支配所有条款,可是,当涉及要公开购电合约,却变成这是国能作为一家“私人公司”的选择,政府不能做些什麽。
有关部长作出的回答是最大的“误导”和最糟糕的谎言,因为合约条款是由政府本身支配;政府不要让公众知道真相,其实就是要人民付出代价,以这些独立发电厂的巨大利益优先。
独立发电厂的利益已获得保障,政府却恢复它卑恭屈节和胆怯的态度,以这是“私人组织”之间的合约,以及任何的重新谈判只能在现有合约期满之後作为藉口。
“相反的,由於政府和人民之间没有‘合约’,政府可以在任何时候选择提高电费,即使增加人民的负担和痛苦,这些独立发电厂却能继续它们的利益。”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1年6月3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