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呼吁警方,勿再沦为国阵政府打压“异议份子”的工具,相反的应发挥其专业,捍卫民众集会的自由受到联邦宪法第10条款保障。
在7月9日和平大集会当天,警方应派出足够人手,保障所有出席者的人身安全才对!
警方采取高压手段传召国家文学家沙末赛益丶扣查30名社会主义党党员,以及8名身穿净选盟T恤的男子,这一连串的举动都暴露警方行动过激。
警方不应滥用权力,并以“恐赫”方式阻止和平集会的自由;更不应出尔反尔,这边厢表示不会逮捕身穿印有“ 净选盟2.0”黄色T恤的人士,但另一边厢却采取扣查行动,甚至连公青团署理团长凯鲁安华也中招。
我呼吁警方无条件释放上述人士之馀,也勿再采取任何无理和“莫须有罪名”的扣查行动。
如果大马的选举是干净与公平,净选盟2.0根本就不必提出8项选举改革诉求,有关诉求甚至获得大马国际透明组织丶大马律师公会和民间的力挺,因为大家都认同,反贪腐的努力需始于干净与公平的选举。
让人感到遗憾的是,选委会和警方,一直沦为巩固国阵政府政权的“工具”,漠视人民要追求一个干净丶自由和公平的选举,以便人民对民选的代表丶政党和政府产生信心。
“既然首相纳吉疾呼‘有种就大选对决’,那又何惧709和平大集会的举行,让人民提出诉求?国阵彷佛也忘记了她如何以恶劣的手段,在308大选後漠视民意,夺取霹雳州政权!”
净选盟2.0的改革诉求应获得支持,大马确有必要落实干净丶自由和公平的选举制度,从而遏制贪污和腐败的政权,让下一代过得更美好。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组织秘书伍薪荣 于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