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年内落实企业界须30%女决策人”的政策虽然是符合时宜的决定,但促进性别平等的更关键政策,是在政府内的高层须落实30%女性决策的政策。
这是因为越高层的公务员所作的决定将影响越多人民,例如部长们在内阁所作的决定将影响所有人民。比如,企业界须30%女决策人的政策将影响整个企业界,以及男女雇员的升职机会。
据调查结果,在我国,男女在经济和政治的落差最大,反之,教育领导的落差最小。
“职场上,介於16至56岁的年龄层,就业的男性有80%,但女性的就业率仅有46%, 而且女性多从事低职与低薪工作;调查也发现,职位越高,男女的薪酬差异越大。”
女性在升职方面也面对“玻璃天花板”的阻碍,所以才需要企业界须30%女决策人的政策。
“同样的,在越高的公共领域职位,女性的代表越少,有一些职位,迄今还未有女性出任,例如首相丶财政部长丶首席部长丶州务大臣,女性国丶州议员只分别占10和8%;在148个市长和市政局主席,女性只占6位,部门秘书长亦以男性为主。”
这种自建国以来的“阳盛阴衰”导致在做决定时,在缺乏女性观点的情况下,忽略妇孺和家庭的需求。
从关注妇孺和家庭的需求和权益的角度来衡量,纠正政府部门和国丶州议会里的男女性比率的极大差距,顕得更为迫切和重要,而首相是能带来改变的人,他应以身作则,给企业做个好榜样。
“否则,若只是指示企业落实30%女决策人,而本身有职权却不行使,恐怕将令人觉得虚伪,,没有诚意促请性别平等。”
民主行动党全国妇女组主席兼大山脚区国会议员章瑛 于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