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Skip to content

证券监督委员会必须无所畏惧和偏袒地,谴责有关上市公司没有采取行动适时公布重大消息

在政府指示政府相关公司撤销起诉马航前主席达祖丁的事件上,证券监督委员会必须无所畏惧和偏袒地,谴责有关上市公司没有采取行动适时公布重大消息,以保障公众人士和股东的权利。

证券监督委员会也必须要求这些公司,全面公布政府发出的指示,以确保投资者不会被信件确切内容的“传闻”而感到混淆。

政府明目张胆的干预行动,将动摇投资者在我国股票市场的信心,因为这将成为疑问,即董事局将照顾这些公司的最佳利益,或为了顺从政府的专制而宁愿抵触现行法令。

“在亚洲金融风暴,特别是以32亿元保释哈林沙艾的事件发生,证券监督委员会所在过去多年,已提升大马企业管理不当的声誉,我们不能让这次事件扭转它已取得的进展。”

尽管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指示所有政府相关公司撤销起诉马航前主席达祖丁的诉讼在全国引起轰动,但在大马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政府相关公司,都没有对此事发表公开声明。

根据《大马局内人》的报道,声称获得政府授权的纳兹里在信件里这麽说:“谨此通知,鉴於政府和财政部已经同意针对达祖丁的多起诉讼达致庭外和解,大马政府和财政部已同意立刻撤销对达祖丁进行的所有民事诉讼……谨告知你,我获得政府授权处理此事。”

纳兹里的信函也指示有关政府相关公司和国家资产管理公司的代表律师,把案件移交给巫统律师事务所。

“部长在8月8日向这些上市公司发出的这一类指示,必须即刻在大马股票交易所公开,因为有关诉讼涉及数以十亿令吉的索偿和反索偿,对这些公司的财务具有深远影响。”

这些公司的董事局,也必须即刻针对纳兹里的信函陈述他们的立场,以让投资者,特别是小股东能够衡量他们的投资选择。

虽然政府发出有关指示已接近一个星期,但涉及的包括马电讯丶Axiata集团丶联昌国际银行丶Atlan控股公司和马航等上市公司,并没有任何一间对此事发出任何公告。

上市公司没有及时公开重大发展,可能会使到有关公丶董事或其主管,在上市条例和证券法令下被处罚,包括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暂停公司证券交易或除牌。

“因此,证券监督委员会必须谴责这些没采取适当行动的上市公司,以保障公众和股东的权利。”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