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选委会副主席旺阿末日前就选举改革国会特选委员会所发表言论,他竟然表示:“选委会认为该委员会只能由代表各政党的人民代议士组成,任何非政府组织都不得插手,避免让改革遭逢阻碍。”
旺阿末接著还建议说,有鉴于该委员会的首项议程就是参选政党对选举行政管理之满意度,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理应排除在委员会之外。
旺阿末代表选委会发表上述充斥政治意味之言论实非明智之举,首先,选委会无权干涉国会特权委员会之成立,也无权决定该委员会的职权方向。国会特选委员会须依下议院《议会常规》之条文成立,委员会职权与成员需由朝野双方共同决定。
虽然国会特选委员会之成员仅限国会议员,但是,任何特委会都有必要徵求各方公众意见,以期将来提出的建议能够充分代表社会各阶层之意见与利益。
因此,假若没有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净选盟参与整向特委会的谘询过程,那么该委员会形同虚设,毫无意义可言。净选盟在7月9日的净选盟2.0集会上获得各族群超乎寻常的鼎力支持,已经在在证明他们在争取改革选举制度上的公信力。所以,行将成立的国会特选委员会若能让净选盟与公民社会在整个改革议程中扮演积极之角色,可谓明智之举。
选委会必须改变他们的思维,不要以为选举制度紧紧关系到政党与政治人物。选举制度实际上牵动每个人,我们应让各方皆有机会贡献一己之力,促成一个干净与公平的选举制度,推动民主成熟发展。各方对于改革选举制度之关注正是我国民主制度成熟的良好表徵。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总团长兼亚沙区国会议员陆兆福 于2011年8月17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