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升旗山区会主席陈协成指责槟州首长林冠英,在升旗山停车场工程方面逃避责任,这种指责根本是没有根据的。
陈协成指图测批准乃至委任承包商,都是由州政府属下的部门执行。这种说法有意图误导民众的成分,尝试要让槟州政府就联邦政府失败的工程再次吃死猫!
首先,上述工程的承包商绝不是槟州政府所委任的。这个承包商即DTE建筑私人有限公司,是通过槟州的联邦政府采购局所委任,工程造价为395万8千988令吉26仙,期限为14个月。
至于图测批准,我们要质问为何承包商没有按照槟岛市政局一站式中心所批准的图测施工?如果有关当局未按照所批准的图测施工,以致市政局不愿意发出入伙准证,陈协成根本就不应该反过来指责槟州政府推卸责任。
就是因为槟州政府乃至市政局不愿意推卸责任,所以我们不愿意发出入伙准证让有问题的停车场投入运作,进而保障公众的利益,这就是猫政府最负责任的体现。
市政局最初所批准的建筑图测是没有问题的,有关当局如今所提呈的最新修改图测,却是完全没有按照市政局所制订的指南来设计。
如果市政局不要批准有问题的建筑图测并发出入伙准证,我们根本不应该把市政局拖下水,反而应该赞扬市政局的专业表现,以确保公众的安全与便利不会受到影响。
我们促请国阵领袖“冤有头,债有主”,不要针对这个有问题的工程发言时,就尝试把整个矛头对准州政府。
随着工程出现问题之后,槟州发展机构总经理罗斯里日前发表文告致歉,并表示愿意尽快解决有关工程所出现的问题,同时保障整个停车场的安全性。
但是,马华如果要藉此要林冠英吃死猫,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马华领袖必须知道,整个工程是由旅游部所拨款,整个施工进展或工程所出现的问题,槟州发展机构作为执行机构必须向联邦旅游部报备。
由于上述工程的拨款来自旅游部,而且承包商亦由联邦政府所委任,槟州发展机构针对这个工程进展或所出现的问题,都必须向联邦旅游部汇报。槟州发展机构不需要向槟州首席部长汇报,因此林冠英不知情乃是情有可原的。
如果旅游部不适时采取补救行动,导致停车场完工之后未获入伙准证所浮现的工程弊端,全部要推给槟州首席部长,这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
目前的当务之急,乃是联邦旅游部负起其应尽的责任,跟槟州发展机构、承包商及其他相关的各造,共同坐下来商讨如何采取应对的措施,进而去纠正整个停车场工程所出现的弊端,以便让这个停车场尽快且顺利投入运作。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升旗山区团团长胡佑强 于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在槟城乔治市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