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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回教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在刑事法典500条文(毁谤之处罚)下被控感到非常遗憾

我对回教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在刑事法典500条文(毁谤之处罚)下被控感到非常遗憾,这证明国阵政府又再耍老花样,压迫其政治对手,并意图利用法制将其禁锢。

此案将在今年12月进行聆审,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国阵出此下策,无疑是想让莫哈末沙布被禁止在来届大选参选,以便坐收渔人之利。

首相纳吉在马来西亚日才刚宣布,政府不会因为政治意识形态的理由拘禁任何人;但相隔不到一周,他就把对於历史有不同见解的莫哈末沙布控上法庭,这岂不是自相矛盾,持有双重指标吗?

“一位真正开通和文明的首相,不会对历史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士控上法庭,反之,应该通过对话或辩论来相互研究以厘清事实。

“更何况,莫哈末沙布并没有像《马来西亚前锋报》和土著权威组织般,一直挑拨种族课题,散播恐吓性的言论和煽动种族纠纷。”

一直以来,国阵政府从来没有对《马来西亚前锋报》和土著权威组织采取任何行动,这显然是政府有心袒护它们,相反的,却选择性地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莫哈末沙布。

我也对莫哈末沙布和其家人,日前受到硫酸攻击和手机短讯的威胁感到不忿,我严厉谴责有关滋事者。我呼吁警方尽快揪出有关犯罪份子,并将他们提控上庭和绳之以法,给予莫哈末沙布和他的家人完善的保护。

我也促请国阵领袖发表声明,公开谴责威胁莫哈末沙布的行径,以表明国阵对使用暴力的立场。

莫哈末沙布是被控於今年8月21日晚上,在威北打昔汝莪巴东孟诺拉回教党党所举行的讲座会上,对1950年2月23日在柔佛麻坡武吉哈逢警局遭共产党恐怖袭击时自卫的警员与家属发表诋毁言论,抵触刑事法典500条文。

交替控状指莫哈末沙布的上述言论,诋毁及破坏有关3名警员与家属的名誉,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

民主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 雪州行政议员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于2011年9月22日(星期四)在吉隆坡所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