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促请民政党槟州主席丁福南不要再作无的放矢或信口开河,胡乱指责槟州市政局就槟城国际会展中心所签订的合约涉及幕后交易,甚至让国阵青年团拉队到反贪污委员会投报。
此举证明丁福南根本不了解公开招标的程序,尤其是涉及征求计划书的公开招标作业程序。如果丁福南习惯了国阵那一套无须经过公开招标的作业方式,我们促请他不要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进而指责槟州政府出卖槟州人民60年的财产。
事实上,通过征求计划书的公开招标作业,竞标公司可在参与竞标时提出任何构想,甚至是开出任何条件。如果槟岛市政局要采纳相关的设计概念,我们亦同样要接受竞标者所提出的条件,否则我们就要完全拒绝竞标公司所提出的整份计划书。
丁褔南指发展商获得额外1千500间房屋发展的密度,这其实是发展商竞标时所提出的附加条件之一。尽管如此,发展商如何在未来30年,通过更多的发展计划与足够面积的土地,以便用完1千500间房屋额外发展密度,对发展商乃是极其严竣的挑战。
对于土地匮乏的槟州,发展商未必能够在30年内购入相等于可建8千至1万间房屋面积的土地。若对方未能在30年内用完上述1千500间房屋发展的额外密度,这个条件就会自动作废。
国阵执政时期,州政府亦有不少个案批准提高某发展计划的额外密度。这些都是外人无从知道的,更不会像民联今天执政般公诸天下。前朝政府通过提高密度让本身的领袖或朋党从中受惠,民联政府则是以此换取对人民有利的条件,这就是我们最大的不同点!
至于要发展商兴建450间中廉价屋的条件,这是州政府所提出的要求。尽管发展商最初不愿意接受这项条件,但是基于要为槟州人民带来更多的中廉价屋,州政府最终劝服发展商接受上述条件。
即使合约指中廉价屋的售价不低过7万2千500令吉,但这批中廉价屋的售价仍必须依照州政府房屋部的规定来制订。如果州政府目前规定的中廉价屋售价顶限为7万2千500令吉,这些房屋仍必须以上述价格来出售。
州政府通过提供土地来换取中廉价屋,显示我们为了人民的福祉而设想。若依目前的市场行情推算,每间中廉价屋的成本不包括地价都要超过7万2千500令吉。若州政府能够为人民带来额外450间中廉价屋,让更多人居者有其屋,这又何乐不为呢?
丁福南等人总喜欢天马行空,把30年的合约当作60年来看待,并且尽量把屋价推到最顶限,再通过其无穷的想像力对州政府作莫名指责。针对用来兴建酒店的3.1英亩地段,丁福南等人指我们至少低估200令吉,这也是非常夸张且有失专业的说法。
更何况,槟岛市政局只是把这个地段租赁予对方99年,随后这个地段与建在其上的酒店,乃是属于槟岛市政局所拥有的。
从整个合约的配套计算,槟岛市政局只须耗少过1千200万令吉,就能换取价值超过2亿5千万令吉的会展中心,以及经过装修与提升之后的室内体育馆与游泳池等,槟州150万人民可说是最终的大赢家。
反观民政党与其朋党公司,则是整个计划的输家。民政党执政时,前朝政府把整个体育竞技场的管理权交予其朋党公司管理,而且还签订了一份非常不平等的合约,让槟岛市政局后期不仅赚不到钱还要亏大本,请问丁福南与黄万河又有什么话好说?
丁福南等民政党领袖,包括国阵班台惹雅区协调员黄万河大力反对这项计划,只是因为一旦新公司入驻后,原有的朋党公司就必须从湖内国际体育竞技场退出,让他们顿失每个月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因此,在丁福南等人胡乱指责槟州政府之前,民主行动党促请对方先照一照镜子,省思过去当政时期曾犯下的种种错误,并且交待他们所牵涉的各种利益。若丁福南当年管理有方,民联执政后根本就不必再收拾湖内国际体育竞技场这个烂摊子,更没有必要通过公开招标来提升、修葺整座体育场,同时为这个地方寻找一流的管理公司。
槟州政府绝不会出卖槟州人民,更不会签订对人民不利的合约。我们敢于把整份合约在阳光底下摊开来,足以证明我们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地方,更没有做任何见不得光的亏心事。这是前朝政府不敢做的事情,却是我们未来所要贯彻始终的大原则!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宣传秘书兼光大区州议员黄伟益 于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在槟城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