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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谴责制作与派发丑化伊斯兰刑事法传单的人士

我严厉谴责制作与派发丑化伊斯兰刑事法传单的人士,因为这不仅有造宪法精神,也有意图恐吓华社和华裔选民之嫌。

行动党在发现有人在柔佛古来以及拉美士等地派发有关传单後,已通过上议员拉玛克里斯南在拉美士报案,我吁请警方尽快揪出“幕後黑手”。

即使是在政治上,針对伊斯兰刑事法,都必须是从法律和宪法的角度进行探讨,而不是诉诸这张夸张式的暴力和“血淋淋”的恐吓手段。

我质询这些“别有居心者 ”,如果在传单內出现的人物是自己的亲朋戚友,又作何感想?

大马是一个民主丶法治和多元种族的国家,应该以和平及法治的基础讨论伊斯兰刑事法,非以这种暴力的丑化方式。

民联三党在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中有不同立场,但都没有淹盖问题及误导民众,并在异中求同和维护宪法的基础下达致共识。

“反观国阵,只有巫统一党独大,任何决策从不寻求友党的意见,例如在2001年9月29日,时任首相的敦马哈迪在民政全国大会上宣布‘大马是伊斯兰国’的言论时,马华和民政的领导人不但没有反对还附和,如今却在这个议题上大作文章。”

行动党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已很鲜明,党秘书长林冠英已重申若民联橙皮书有任何支持或通过成立伊斯兰刑事法的议程,就会率领逾30名中央领袖辞职。

“过去的日子,发生许多不负责任的煽动种族丶宗教仇恨及情绪等事件,包括诬指行动党有阴谋地要建立基督国丶推举基督徒当首相,然而,涉及者却能免以不受任何惩罚和被提控,让人感到遗憾。”

民主行动党柔州主席兼士古来区州议员巫程豪
于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