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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vs 蔡细历

民主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昨晚议决,指示我回应马华副总会长颜炳夀“邀请”民主行动党针对伊斯兰刑事法进行公开辩论事宜。

颜炳夀是在10月1日致函民主行动党总部,“邀请”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公开辩论“行动党如何阻止伊斯兰党推行伊斯兰刑事法”,但总部迟至10月6日才收到函件。

民主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作为上议员的颜炳夀不夠资格与林冠英辩论,因为颜氏非但不是马华最高领导人,也不是民选的国会议员。

基於马华已向民主行动党发下这封战书,我们也准备与马华进行公开辩论。为使这场公开辩论更有意义,它应该由两党的最高领导人对垒。如果马华是派出总会长蔡细历出战,林冠英准备与蔡氏 进行公开辩论。

这场辩论的题目,不应局限在伊斯兰刑事法议题,而应扩大至人民在联邦宪法下所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保障的议题。

民主行动党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非常清晰,即使民联在未来赢得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席入主布城,民主行动党也绝对不会支持修改联邦宪法以落实伊斯兰刑事法。

在今年9月28日举行的民联最高领袖会议上,民主行动党已明确向伊斯兰党领导层重申这个立场。

我们一致认为,民联的合作框架,必须采纳民联在2009年召开的首次大会通过的共同纲领,以及在2010年通过的橙皮书作为合作基础。

这两份共同纲领都没有提及, 不论是在州级或联邦级 要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一事。

事实上,林冠英上周六在槟城,出席伊斯兰党创党60周年举办的政治演说大会上,在逾万名伊斯兰党党员面前,清楚表达了民主行动党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我要知道是否有任何马华领袖,敢在数以千计的巫统党员面前说出反对巫统立场的谈话?

我们充分意识到,马华在来届大选将以伊斯兰刑事法来恐吓华裔选民,以便他们不支持民联;马华在1999年大选就是采取这种恐吓战术,成功蒙骗了华裔支持国阵。

来届全国大选非关伊斯兰刑事法议题,它关系到落实两线制的概念,让大马通过良好的管治丶问责丶透明丶自由和正义,终有一天成为一个完全民主的国家和社会。马来西亚人民不能屈服在被国阵雇用且散播毫无根据的恐惧和威胁战术之下,而让这个黄金机会溜走。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总团长兼亚沙区国会议员陆兆福
于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