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总会长蔡细历如果真的关心伊斯兰法对非穆斯林的影响,马华早就应该对华裔改信伊斯兰教对家庭所带来的影响有一个立场,以及促使巫统和国阵政府制定非穆斯林改信伊斯兰教的指南,以保护受影响家人的福利与权益。
伊斯兰家庭法近年来有多个案件困扰非穆斯林社会,例如多宗抢尸案;夫妻一方单方面改信伊斯兰教,然后把孩子的宗教也改为伊斯兰教,然后申请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强行把孩子带走。
伊斯兰家庭法已影响和困扰非穆斯林,马华却“静若寒蝉”,非常低调,当民主行动党议员在国会里提出有关个案和促请囯阵政府寻找解决方案时,马华的议员和部长也保持沉默。
相反的,马华对於还没发生的“断肢法”或伊斯兰刑事法,却非常髙调对行动党一再攻击,如此双重标准,政治目的不言而喻。
行动党反对伊斯兰国的立场一贯鲜明,秘书长林冠英和主席卡巴星最近也相继重申,即使民联上台执政中央,一样反对我国推行伊斯兰刑事法;而且不论是伊斯兰囯或伊斯兰刑事法,都不在民联的共同协约内。
也是槟州首席部长的林冠英在民联的讲座会上,面对民联各族的党员和支持者,公开解释行动党反对推行伊斯兰刑事法的原因,也获得友党穆斯林领袖的谅解;他们也解释身为穆斯林,他们有责任支持伊斯兰回教法律,但是也尊重非穆斯林的宪赋权利。
“伊斯兰法的对象是穆斯林,不会强施在非穆斯林身上;因此,在民主原则下,行动党虽反对施行伊斯兰刑事法,但尊重他们以民主方式追求政治理想的宪赋权利;马华如果觉得有权利禁止伊斯林党发表欲推行伊斯兰刑事法律的言论,就请蔡细历行使有关权利,否则就勿再发表似是而非,误导人民的言论。”
大部分选民都知道行动党的立场,当马华副总会长颜炳寿挑战林冠英针对断肢法进行辩论时,社青团团长陆兆福已反应,只要马华总会长蔡细历愿意亲自上阵,林冠英愿意接受挑战;所以,蔡细历一再声称行动党完全没有对此课题表明立场,根本是想通过重复谎言令自己相信谎言会成真!
马华在前首相敦马哈迪於2001年在民政党大会上宣布我国是伊斯兰国时,马华当时的总会长和部长都赞同,对国阵执政这数十年来早已实施伊斯兰家庭法对华社所带来的影响视若无睹。
“因此,马华在此课题上,根本没有资格指责任何人;如今不断炒作还没落实的伊斯兰断肢法,是在循环使用1999年大选时伊斯兰囯旧课题,可见马华真的面对政治破产,没有创新,与民众脱节,若比308输的更惨,也不令人惊讶。”
民主行动党副秘书长兼大山脚区国会议员章瑛 于2011年11月22日(星期二)在大山脚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