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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必须尊重基督教徒的报佳音传统

警方规定在来临的圣节诞节沿户进行颂歌报佳音的基督教徒,必须向警方申请集会准证的限制根本没必要,它更凸显了执法当局的滥权。

警方不应该持有政治动机,蓄意阻碍民间的风俗习惯,如基督教徒之间的颂歌传统,它在我国数十年以来都是善意与和平的,他们只是欢庆佳节而已。

“然而,为了实践报佳音的歌颂仪式,基督教徒必须向警方提供详细资料,并向警方申请准证的程序,已经让整个习俗显得越来越乏味了。”

基督教教会和团体,在马来西亚已遵守这项80年代以来的规定,为基督教徒们带来喜乐与和平,并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也不侵犯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

“然而,警方指沿戶游行形同非法集会的举动,却限制了基督教徒实践习俗,而这些限制是无需要的,只凸显有关当局滥权而已。”

巴生的两个教会组织已收到警区指示,要求教会提供颂歌者与被歌颂的家庭资料,让人费解也让人怀疑是当局企图压制和侵犯宗教自由的象征。

“我促请内政部长希山慕丁澄清,为什么基督教教会进行报佳音,需要告知武吉阿曼和国家安全委员会上述的微不足道资料?马来西亚政府和警方不应该推行这项措施,这次事件应该只是过度热心的警务人员的行为。”

最近在国会通过的《2011和平集会法案》,便是以这种策略来压制言论自由和公众集会,现在还意图规管宗教崇拜的神圣时刻,例如圣诞节和它的传统习俗,国阵政府坚持其过时的恶法继续存在,无疑是让令人担忧的现象。

我提醒国阵政府,别忘了早前与与梵蒂冈建立了的外交关系,国阵政府必须尊重双方的友谊,并在马来西亚的天主教徒和所有基督教教会兑现承诺。

“报佳音和颂歌只是藉着圣诞节,为大家带来一丝丝的希望与团结,国阵政府不应该将其政治化。”

民主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雪州行政议员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于2011年12月10日(星期六)在吉隆坡所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