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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的“选择性”举动,凸显出它仍然不能以独立性丶公正性和廉正性捍卫选举

虽然大马选举委员会有采纳选举改革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提出的多项选举改革建议,但从选委会的“选择性”举动来看,凸显出选委会仍然不能坚持以独立性丶公正性和廉正性,捍卫选举是国家民主制度的重要一环。

遴委会提出多项至关重要的建议,包括采取适当措施允许海外选民投票丶允许东马选民可以在选举日当天不回到本身选区的情况下投票丶建议在沙巴州针对有外劳变成选民问题设立皇委会等,都没有获得选委会采纳。

“此外,遴委会建议为了确保真实无误,确保申请人提交更改登记选区的申请之际,都有附上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以及在投票过程方面,取消选票上有编号(serial number),选委会也都只字不提。”

东马选票向来被视为国阵政府的“定期存款”,选委会不采纳遴委会的上述建议,让人怀疑选委会的“中立性”。

“还有就是海外投票,选委会应寻求对策落实在国外的大使馆或最高专员署设立投票中心,以便大马国民能在第十三届全国大选,在海外履行公民义务。”

在军人投票方面,选委会决定和遴委会的建议也有所不同,遴委会的建议是让军人在军营以外的地方投票,而非在军营内。

“我们欢迎选委会的宣布,但遴委会的建议已经在国会获得通过,选委会应该全数采纳,并展现它有决心改革其运作,这样的话人民对选委会将更有信心。”

以下為选举改革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的建议和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阿兹12月19日宣布来届大选落实的选举改革比较:

选举改革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的建议 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阿兹12月19日宣布来届大选落实的选举改革
同意选委会在第13届大选使用不退色墨水,只需要修订相关选举程序条例。 在来届大选使用不褪色墨水。
同意采用预早投票,允许军人与警员及配偶能够提早投票,但在界外地区执勤则采用邮寄选票。 为所有军警进行预先投票(advance voting),而选委会仍将保留备受诟病的邮寄选票制度,以便那些无法预先投票的军警,仍可使用邮寄选票。
建议选举委员会采取适当措施允许海外选民投票。 没采纳
建议允许东马选民可以在选举日当天,不必回到本身选区的情况下投票。 没采纳
建议为了确保真实无误,确保申请人提交更改登记选区的申请之际,都有附上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 没采纳
建议委任MIMOS有限公司确认和查明相关事宜,以清理选民册,并建议在沙巴州,针对有外劳变成选民问题设立皇委会。 与隶属科艺部的马微电子系统学院(MIMOS)合作清理选民册。
建议把展览附加选民册延长时间至14天,并取消限制抗议人数和费用。 将展示选民册的期限从7天延长至14天,让人们有更多时间审核并提出反对。
投票过程方面,取消选票上有编号(serial number)、允许残障人士能够带同信任的人士帮助投票。 残障人士选民可以在任何其信任的人士陪同下,前往投票。
建议选举委员会取消反对候选人提名的程序,并且取消撤回提名。 取消提名后的1小时反对时段,候选人在提名后不得退选。
必须确保选委会独立,执行职务不会偏帮任何一方。 考虑赋予选委会执法权。
改变投票观察员在投票室的座位位置,让他们可以在选民进入投票室时,可看见选民。 改变投票观察员在投票室的座位位置,让他们可以在选民进入投票室时,可看见选民。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组织秘书兼大选备战委员会秘书伍薪荣
于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