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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剥夺的正义:赵明福家属了无期限的等待

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今年的7月16日,将是赵明福逝世3周年。赵明福是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前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离奇卧尸在雪州沙亚玛莎南商业大厦5楼的走廊。

首相在今年志期6月20日,致予我的一份书面回答中表示,那3名被皇家调查委员会指涉嫌采用激烈方式拷问而致死赵明福的反贪委会官员,被证实没有抵触任何刑事罪。

首相指出,总检察署发现那3名反贪委会官员并没抵触刑事法典或反贪污法令,因此不会被总检察署提控。

此外,根据同一份书面回答,由反贪委会设立的特别调查小组,还发现那3名反贪委会官员唯一的纪律问题是没有在审讯过程中监视证人,所以反贪委会并没有对那3名官员采取纪律处分的意思。

皇委会报告指出,时任雪州副总监的希山慕丁哈欣丶雪州反贪会调查官员安努亚依斯迈及雪州反贪会执法助理官员阿斯拉夫,对赵明福使用持续不断丶激烈及不恰当的盘问方式,已经违反反贪委会程序。

因此,警方有足够的理由来根据刑事法典第304和304A误杀条文对3人展开调查。

此外,有10名反贪委会官员在皇委会的调查程序中是给假证供。他们应在刑事法典第191条文和192条文下被调查,即提供假证据及伪造证据以保护某些应该为赵明福的死而负责的人。

我可以很容易的列出一些反贪委会人员被捉获给假证供的例子。

  1. 在2011年4月20日,皇家调查委员会专员拿督斯温迪兰旦(T. Selventhiranathan)指希山慕丁说谎,希山慕丁早前声称自己并不知晓对指责他的下属虐待证人的警察报告。
  2. 2011年4月27日,反贪会助理警监阿占哈菲兹(Azeem Hafeez Jamaluddin )对皇家调查委员会说,希山慕丁下令他作证说是海鲁依翰(Hairul Ilham)负责调查工作,以掩盖他本身在对雪兰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调查中的角色。
  3. 雷蒙(Raymond Nion)在作证时说,他是于7月16日早上6时在纳斯里(Nadzri)房外的沙发看见赵明福。尽管如此,皇委会在其报告的第198段指出,雷蒙并不是一名可靠的证人,皇委会认为他是被那些涉嫌致死赵明福的官员利用来制造赵明福在早上6时还在生的假象。皇委会更在其报告里的第200段指出,雷蒙是被利用为时间证人,并在第201段指出这些证据是捏造的。
  4. 布基尼(Bulkini Paharuddin)供证时说,在7月16日凌晨大约2时30分,当他问完话后,就已经允许另一名被盘问者即陈文华离开,并提醒他隔日携带有关文件到反贪委会。皇委会的结论是,布基尼的供词前后矛盾和捏造的(皇委会报告第80段)。
  5. 布基尼还声称自己看见了一名和陈文华身高差不多的华裔男子,并说陈文华对着那名男子高喊“你罗!”。皇委会在报告里第86段再次裁定他的供词是蓄意捏造的。
  6. 悲剧发生后,反贪委会告诉我们赵明福在第三次审讯后已被释放,但他自己选择留在反贪委会办公室。皇委会也相信,当时陪同希山慕丁向明福逼供的,还有安努亚( Anuar )和阿斯拉夫(Ashraf) 这两名官员(皇委会报告第194段)。
  7. 保安员凯鲁丁(Khairuddin)声称自己看见安努亚在会客间睡觉,惟他所说的休息地点和安努亚说的地方不一致。他的供词很明显是虚假的,而他本人也是一名受过训练的证人(皇委会报告第195段)。
  8. 因此,皇委会的结论是这一切都是谎言,用以掩盖反贪会官员在15日和16日的所作所为(皇委会报告第362段)。

可恨的是 ,尽管有了上述证据,总检察署却说那3名反贪委会官员没有抵触任何法律,而反贪委会那3名官员唯一的纪律问题,就是没有在审讯过程中监视证人。

难道上述的反贪委会官员就能享有法律豁免权,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沙登国会议员张念群
于2012年6月22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