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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第一副首席部长致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甘尼巴达尔的信

2012年9月14日

致: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甘尼巴达尔

当局没有对付踩踏、撕毁、焚烧首长肖像的土权人士,彰显有关当局在对付首相肖像被践踏的人士持双重标准或偏颇一方

我仅此代表槟州政府致函要求总检察长您可以关注此事。

2. 正如丹斯里所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肖像于2012年8月30日国庆前夕在“净选盟的承诺”集会上被踩踏,已经引起轩然大波。一些人认为执法当局包括警方及总检察长必须干预,严正看待这件事。据知也有几名人士被警方扣留及盘问。

3.同样的事也不断地发生在首长林冠英身上,甚至危及他的生命安全。这些不负责任的人士严重干扰人民及槟州的和平生活。不幸的是,当局却没有像他们对付踩踏首相肖像的人士那样,对那些对槟州首长采取不文明举止的土权人士采取严厉的行动。

4.丹斯里,他们不只踩踏、撕毁及焚烧首长的肖像,他们也举行了几次暴力示威。更可怕的是,他们于2012年5月10日,在首长家门前为他举行“兴都教”的葬礼。

5.首长也收到这些不负责任人士所“赠送”的粪便型蛋糕、棺材。虽然他曾报警、人证、物证都在,但是警方并没有采取任何严厉的行动。

6.槟州刑事调查主任高级警监玛兹半在2012年9月8日的《星报》上说,警方在调查首长海报及肖像被焚烧、以及其“兴都教葬礼”事件上没有足够的证据。这种答案真的让人难以接受,因为事实上,人证、物证俱在,而当事人也承认犯下上述行为 。我在此附上有关他们不负责任、暴力行为的证据。

7.基于维护法治精神,当局不应偏颇、采取双重标准 ,丹斯里应该对土权采取严厉行动。我们希望当局不会偏帮一方,只保护某一方人士。

曼梳博士
槟州第一副首席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