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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5千万元就请缴付99%余款!

既然槟州巫青团长赛胡申指槟州国阵早就准备5千万令吉建屋,那么槟州国阵青年团团长胡栋强就没有理由不在30天内,缴清2千240万7千300令吉来购买山竹园1.1英亩的地段。

赛胡申昨日在记者会说,槟州国阵认真求购山竹园建屋,且早准备耗资5千万令吉落实计划,除了2千多万用来购地,另外2千500万令吉则作为建筑费。

如果槟州国阵有这样多钱,又何必指责槟州政府刁难国阵或持双重标准呢?槟州政府给予槟州国阵30天期限,可说是宽待槟州国阵了。事实上,国阵那种张三喊穷、李四充阔的嘴脸,人民早已见惯不怪了!

毕竟,从胡栋强在8月15日表明接受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挑战,要发动人民力量向支持者筹足2千多万令吉来购地至今,前后有52天的期限。

即使当我在9月6日移交献议书给槟州国阵,胡栋强在3天后宣称可在10天内答复接受购地献议。然而,胡栋强迟至第24天才奉上1%现款,我们还是没有为难他们或拒收这笔所谓的订金。

如果截至2012年11月4日为止,胡栋强总共有75天的时间筹足这笔钱。如果胡栋强到时还拿不出这笔钱,只能证明胡栋强等人都是“大炮仙”、打肿脸皮充富佬!

山竹园是一宗相当直接了当的土地交易。由于有现成的地皮,槟州政府只要对方缴付其余的2千218万3千227令吉,就可以通过国家土地法典第76条文的程序,直接转让并发出地契予槟州国阵或其成立的子公司。

这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土地买卖交易!如果胡栋强不了解何谓土地转让程序,我们促请国阵的律师团告知他当中的程序。如果胡栋强不懂却要装懂,并且一直高喊要州政府交出土地买卖合约,这只会让人民感慨:为何拥有执政50多年的国阵,竟然好像第一天当政府似的?

要转让州政府土地,槟州国阵其实应该跟东北县土地局交涉,并把钱或支票拿到土地局的柜台付款,而不是拿着纸袋装着22万4千零73令吉的现款,到槟州首席部长办公室要交钱。

更何况,槟州政府不习惯在付款柜台接受大笔的现款。如果他们不懂怎样付款或如何汇款,他们可以向土地局查询,不要把自己搞到好像昨天刚下船的新客一样。

槟州国阵高喊有本事在1.1英亩的地段建人民组屋,我们就促请他们拿出真本领来建屋。这包括他们必须有本事缴付所有款额,否则我们怎能发出地契予国阵或其成立的公司?在没有地契的情况下,槟州国阵要如何提呈发展规划与建筑图测予市政局批准呢?

我们绝不会像管理木蔻山的热带岛度假村公司,在对方仍拖欠槟州政府1千零60万令吉的情况下就获得土地局发出地契,导致槟州政府与槟州发展机构蒙受3千万令吉亏损。因此,槟州政府绝不会重蹈覆辙,在对方无法缴付全数款额的情况下,就发出地契予槟州国阵。

槟州政府愿意按照国阵的献议价,把山竹园地段卖给槟州国阵,显示槟州政府矢志捍卫人民的利益。国阵指责我们倾向照顾发展商,甚至还怀疑林冠英从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有限公司索取贿赂,这根本就是国阵最擅长的诬赖、耍赖与污篾绝招。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宣传秘书兼光大区州议员黄伟益
于2012年10月6日(星期六)在槟城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