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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船运政策已不再适用

沙巴和砂捞越人对我国的沿海船运政策议论纷纷和不满,因此,我在国会问答环节中要求交通副部长拿督阿都拉辛巴克里(Datuk Abdul Rahim Bin Bakri)回答是否可以废除或取消上述的航运政策。

拿督巴克里回答说,马来西亚的航运政策虽有许多的争议,此外也有人民的投诉,但該項航运政策是“名存實废”,因为我们从来没有阻止外国船舶,直接进入东马港口上货或卸货。而且外国船也可以直接从沙巴州和砂捞越州装箱和出口货物。

在2009年政府开放散货转运并让大货船停泊在巴生港,外国船的货物被允许在该港口转运,例如MERS公司可以把货物转上他们的自己船只。这个过程中有施加的限制,例如当船只运输货物从巴生港到沙巴和砂捞越,或“港口到港口”如巴生港口到亚庇港口或者巴生港口到古晋港口,必须要有国内船运证(DSL)。一些外国船也用了50%国内船运证,但政府仍会优先给予本地的船公司。政府支持本地航运业并给予免税,由於他們在船舶業上作了大投资,以建设更大的运输船队。

该项政策并未对国家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政府已成立了委员会以研究上述政策,此外首相署表现管理及履行单位(PEMANDU)也设立了实验室以研究该方面的问题。他们将會努力的去解决該问题并以人民的利益为优先考量,然后接到首相署表现管理及履行单位的报告后,并将依据该报告来决定是否把该政策取消。

联邦政府应该首先要处理从西马到沙巴和砂捞越州的昂贵的船运费,要与便宜的国际运费相称。

昂贵的港口费用而导致很贵的船运费,这间接的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沙巴州港口费以20尺的装箱是RM200,而40尺的装箱是RM 300。 沙巴港口的装箱起重机的租用费是20尺為RM50.00,而40尺装箱是RM100.00。 此外货柜码头处理费也非常高,20尺的费用是RM295,而40尺是RM440。 本地货柜码头处理费或空箱返回的费用,20尺是RM148和40尺是RM260。 至于購買提貨手續文件则要RM100一份。 所有这些昂贵的港口费用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因此,如果我们希望看到更便宜的商品价格,联邦政府必须认真去研究如何降低港口费用。我建议首相署表现管理及履行单位(PEMANDU)必须认真考量和以明智的观点和聆听他人的建议。

民主行动党亚庇区国会议员邱庆洲
于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在亚庇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