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国会中提及有关沙巴是否可以获得超过5%原油分享税的问题。民联已提出要增加至20%。
首相署的书面回答说,联邦政府支付给各州属的分享税是依据生产分享合约(Production Sharing Contract)所签署的条件,该合约是由国油公司(Petronas)和其他油公司如壳牌,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及其他等。如果要调整分享税的巴仙率,那么就必须经过国油公司和生产分享合约的研讨决定。
即使所获得的原油分享只有5%,但联邦政府仍然还有在其他方面拨出更多的发展基金分配。该拨款金额比起所获得的原油分享税来得更加高。
从第九和第十大马计划中,沙巴所获得的发展分配额是最高的。 在第九大马计划,沙巴共获得(RM20.31 billion。 在第十大马计划中的第一流動計劃,沙巴则收到RM10.7 Billion,以及第二流动計劃获得RM7.3 billion。
所谓联邦政府的第九和第十大马计划下的拨款,实际上并没有看到任何的大发展。真正的事实是第9计划下的工作每年只有区区马币四十亿,而且有许多发展工程项目直到进入第十大马计划仍然还未完成。沙州所获得的发展款额实际上并没有如联邦政府所说的那么多,如果根据沙巴原油和天然气的收入来比较,其实是相差很大,因此沙巴州应给予至少4倍以上的分配额,以便能够赶上远远落后于其他州属的各项发展。 我们沙巴州与其它州属相比,无论在经济,工业,农业,教育,医疗和其他发展方面已经是远远落后了15年。
因此,沙巴人要求增加20%的原油分享額是天经地义的。 根据2013年的财政预算案,沙巴估计將可以获得马币十亿令吉的5%原油分享額,然而如果联邦是由民联执政,将承诺给沙巴20%原油分享額,那么沙州就能够获得马币四十亿令吉了。 这笔数目足够去重建沙州的经济,以及提升各方面的发展。为了要达到和做到国阵无法做到的事,唯一的办法就是必须支持民联成为下一届的联邦或州政府。
民主行动党亚庇区国会议员邱庆洲 于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在亚庇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