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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郑修强和胡栋强单凭《星报》的报导而做出糟糕的定论感到非常遗憾

针对马华全国组织秘书郑修强和槟州民青团团长胡栋强在今日恶意的批评槟州民联政府管制和私有化“槟城”字眼,我对他们单凭《星报》的报导而做出糟糕的定论感到非常遗憾,我认为他们的言论也纵容“槟城”一词的滥用,非常的不负责任。

根据马华全国组织秘书的说法,他毫无依据的直接为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套上罪名,并形容槟州首席部长“狂妄的私营化槟城为槟州政府名下的私有产物”。若“槟城”一词暗喻的不是槟州政府,难道“槟城”一词是国阵政府专有专用的吗?更离谱的是,郑修强认为槟州的各个美食在引用“槟城”一词必须获得槟州政府的认证和批准是一项毫无根据的指责。

至于胡栋强指责槟州首长是马六甲人所以不懂槟城人情结也是非常不服责任的说法。他也以美食为借口,恶意污蔑槟州政府限制使用“槟城”这个字眼。胡栋强的言论不只是不懂槟城人的情结,身为槟城人的胡栋强更对马六甲人不敬。

槟州政府对于使用“槟城”字眼并不是有如马华民政党所形容的苛刻及不体会情结。槟州政府主要的用意是不要让“槟城”遭到不法之徒的滥用而从中谋取利益,尤其是近期所举办的“2013年槟城跑”更是与槟州普天同庆的大宝森节撞期,完全没有考虑到槟州欢庆大宝森节的印裔同胞。

“我们的出发点是不想槟城及槟州政府遭到滥用。若有不法之徒滥用槟城的名誉来募款或集资,那槟州政府是否也要依据胡栋强和郑修强的说法,为了照顾情结而不采取行动?”

我也促请郑修强和胡栋强不要转移视线,现在的课题是有不负责任的主办单位引用“槟城”的名誉在大宝森节庆典当天举办大型的赛跑活动,导致许多印裔同胞误以为是槟州政府不体会他们的节庆,撞期的举行该赛跑活动。

我同时也希望各界能够厘清这次的误会而不要遭到国阵无耻之徒的教唆和谎言。如果国阵这些无耻之徒连这项课题也想要来占点下流的政治宣传,可见的他们的政治本钱早已破产。

槟州青年体育委员会委员兼双溪槟榔区州议员郭庭源
于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在槟城乔治市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