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警方只是专注对付民联领袖及学生运动领袖,迄今却没有对付闹场并攻击新闻从业员的亲国阵分子,让我们不得不质问警方为何要选择性采取行动。
5月20与22日,在槟城举办的两场声援阿当阿里独光会,分别引来一群以槟州巫青团副团长诺曼为首的政治流氓,以及土权分子和一班暴徒前来闹场并爆发肢体冲突;甚至要以电单车撞倒人民之声协调员何福翔,更有一名记者被头盔攻击,蒙受轻伤及眼镜破裂。
槟岛东北县警区主任颜康明事后说,警方确认了数名涉及在烛光会滋事的人,并且会迅速对这些人采取行动。既然如此,为何7天过去了,我们还是没有见到警方把这些人提控上庭,难道警方又要让这些事件不了了之?
一场集会是否合法,并不能成为警方采不采取行动对付滋事者的根据。即使集会主办单位没有办法在10天前通知警方,让一场集会无法构成合法集会,但警方仍然要责任对付滋事分子,包括应该立即采取行动逮捕行凶者。
就像本月20日在槟城理科大学校园外举办的烛光会,警方选择全程袖手旁观而完全不出手,让我们怀疑警方是否默许这些政治流氓的行径?同样地,警方在另一场集会并未第一时间逮捕欲以电单车撞人的土权分子和暴徒。
槟州总警长阿都拉欣与颜康明有必要解释,为何他们对国阵背景的政治流氓无动于衷?这些警察拿的究竟是人民的薪水,即使这是国阵政府给的薪水,到头来还不是人民所缴付的所得税,为何他们却不听人民的话、做人民的事呢?
民主行动党绝对不会认同任何使用暴力攻击新闻从业员的行动。这些新闻从业员只是在执行他们的任务,他们不应该成为任何攻击行动被针对的目标。即使是民联支持者,我们亦要求警方公事公办,更何况是那些明显冲着新闻从业员而来的滋事分子!
迄今为止,警方只是热衷地援引煽动法令来提控民联领袖与学运分子,却无视前任上诉庭法官诺阿都拉所发表的“对华裔报复论”,以及促请政府废除华淡小的玛拉工艺大学名誉副校长。难道这些人享有至高无上的法律豁免权,即使发表有损种族关系的言论亦不受对付?
这是新任全国总警长卡立不能等闲视之,或者视之而不见的!他必须即刻对付这些发表煽动种族性质言论的极端人物,而不是对付那些只是质疑选举成绩而号召人民走上街头的民联领袖与学运分子。
毕竟,人民有权利质疑选举过程所引发的舞弊现象,包括通过联邦宪法所赋予的集会自由权表达人民的不满与诉求,但那些有动机、有策划性地煽动种族之间仇恨的人士,却始终不能逃避要面对法律的责任。
民主行动党槟州秘书兼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 于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在槟城乔治市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