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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裙带关系转移更大的问题 – 政治委任

部长纳兹里委任他的儿子纳丁为他所掌管的部门的“特别官员”造成轰动,甚至连亲巫统部落格都称为“裙带关系”。纳兹里辩护说,这是他作为一位部长的特权,而且他的儿子是没有领取政府薪水的助理。

另一方面,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则表示,5050大选后,槟州政府就议决禁止州行政议员委任他们的家属担任助理。

马来西亚人理所当然的对裙带关系感到愤怒,特别这是国阵普遍的行为,但我们也不应该忽略政治委任这一点。

政治委任是一种常态

第一,我们必须承认政治委任是一种常态。政治委任不是指公务员。执政党委任他们信任的人在政府主要的职位以便提供方向及领导来辅助政府的机关来达到首相的愿景。2009年,我受邀到美国观察权利交替,从布什(George W. Bush)手中转移给奥巴马(Barack Obama)。在那权利交替期间,我们被告知超过3千名在布什时期被委任的官员将一同由奥巴马所委任的官员所取代。在首一百天,奥巴马已经委任了400名高级官员包括他的内阁成员,而其他的官员将在下一年委任。

政治委任本身都不是问题(Political appointees per se are not the problem)

我们马来西亚的问题是一个行政偏差及拥有自私狭义议程的执政党,通过系统进行数千名的政治委任来领导。因此我们必须承认,政治委任不是一个主要问题。讲得难听点,这是不争的事实。

一位中选的领袖可能委任他/她的盟友来帮助执行政治纲领。如果被委任的不是家属,委任政党的盟友或者意识形态的盟友会不会更好?如果纳兹里不委任他儿子而是委任当地巫统区部的领袖就会更好?又或者他委任他的政治徒弟?因此,主要的问题不是政治委任。

需要针对政治委任揭示及立法(What is needed is to shed light and legislate on political appointees)

让我们面对政治委任这个事实,我们需要做的,就是限制他们的权力、数量及角色。我相信现在就是一个好时机去为这些政治委任的角色立法以确保他们的委任及活动是透明的。缺乏这样的阳光政策,我们允许官员通过他们的权力来政治委任官员的数目、他们的薪水及他们的权利等。我们宁愿部长告诉我们,他委任的政治官员是“义务”的,所以不需要接受公众的检验?还是我们比较希望政治人物解释他们的政治委任是“免费工作”然后不公开收入还是对这些公务员有明文规定的奖励及收益?

这点非常重要,因为政治委任的官员不止影响其任期的政府机关,其任期结束后依然发挥影响力,一部分的官员可以成为说客或代理人为个人及商业的利益讨好政府部门的欢心。

一个中央及州政府政治委任立法应该建议在:

  1. 根据政府的行政确定政治委任的官员;
  2. 限制政治委任的官员数目、他们的薪水及津贴;
  3. 设立政治委任官员的职业操守,包括公布财产、退出设计利益冲突的活动等

如果我们对廉正及良好施政认真,这些都应该被落实。我们不应该让裙带关系模糊更大的课题。如果我们假装政治委任不存在及漠视他们的工作性质,这样只会让“偷鸡摸狗”的事情发生。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政治教育主任兼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
于2013年8月16日(星期六)在大山脚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