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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创记录拨款给在野党 呼吁国阵效仿

我对槟州民联政府自2014年起每年拨款4万令吉给在野党州议员的新政策表示赞扬,此举更创下了大马政治史上首个拨款给在野党议员的州属。

中央政府及各州政府应该效仿槟州政府,拨款给朝野议员,因为不论朝野议员都是民选的,目前中央政府只是拨款给国阵议员显然是不尊重选民的选择,更是违反民主原则。

在刚过的彭亨州议会,民联州议员曾要求州政府给予在野党选区拨款,当时州务大臣安南以民联执政的州属在野党也没有获得选区拨款为由拒绝这项要求。

“当时,安南更补充只要民联州属给予在野党选区拨款,彭亨州也一样可以效仿,这个言论也获得其他国阵议员的附和。”

我希望彭亨州州务大臣安南可以履行他在州议会的承诺,拨款给在野党州议员,以充作选区内的发展用途。

如今,彭亨州政府只是拨款给国阵的州议员,而由民联胜出的州议席的拨款却“不翼而飞”,州政府从来没有向人民交代有关在野党选区的拨款究竟落在哪个单位,如果彭亨州政府可以拨款给在野党议员,由在野党议员善用有关拨款的话,也可以消除人民对在野党选区拨款“被干捞”的疑虑。

和丰区国会议员再也古玛曾在2010年针对国阵不发放选区拨款给在野党议员向高庭入禀司法审核但最终却败诉,理由是法庭认为这是政策的问题,司法不应干预行政权的范围。

如今,槟州民联政府却给国阵政府树立尊重选民的榜样,而制定了发放拨款给在野党议员的新政策。而国阵应该向槟州政府学习,尊重选民的决定,将朝野政党的选区拨款列入明年的财政预算案。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组织秘书兼吉打里区州议员李政贤
于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在关丹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