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民主行动党宣传局严厉谴责“未警告先开枪论”已草菅人命,无论提出此言论的内政部长阿末札希,抑或为其背书的全国总警长,都必须负起全责。
根据公正党副主席兼巴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的文告,自“先开枪论”发表后至11日为止,警方开枪射杀案已经导致10人死亡。而14日在槟州才刚发生了伍长警员在娱乐中心与一名华裔家具店东起冲突,该警员却掏出手枪将其射死的新闻。
警方致力于扫黑、还人民安全,是无可厚非的;不过,就算是罪案猖狂,警方不到逼不得已,也不能随意开枪剿杀,否则若有误射或错杀事件发生,这将严重导致冤案四起,更将使警方丧失公信力。
此外,苏仁德兰也举出,根据英国独立警察投诉调查委员报告,2011年至2012年内,仅有两宗警员射杀案;而2012年至2013年间则是零。在民主法治国家,警员在执勤任务时,除非是严重扰乱治安或拒捕脱逃等,抑或是警员个人安危受到侵犯和胁迫,才得以使用枪械。即便是使用过枪械,也必须即时报告,否则必将导致警方滥用权力,所以“先开枪论”无疑就等同于变相的鼓励滥杀无辜。
因此,甲州行动党宣传局再三呼吁政府,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才是为之首要的,而非赋予警察更多特权。唯有透过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藉此监督并制止警方滥权行为之余,更能有效整顿和改革大马警队,建立起民众对警方的信心,重振警方的威信。“先开枪论”的逻辑,不仅加剧滥权的可能性,更可能起得反效果,将使得人们对警方的评价不是恐惧就是愤懑。
警方必须按照执法程序所赋予的权力办事,更要记得的身为执法者的权限与人权作为考量,而非自比随心所欲的判官。内政部长和全国总警长非但没有为以往的冤、错案反省,反而还变本加厉鼓励警员滥用职权,后果想必将导致弄巧成拙。如此无法无天,试问大马警方将如何有效打击罪案、整治社会与治安问题?
| 甲州行动党宣传局 于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在马六甲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