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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子根为何给私人公司特别优特?

许子根必须针对他为何会给予私人公司BFSB(Business Focus Sdn Bhd)特别优待,以收购槟州发展机构属下的子公司槟城造船企业有限公司(PENANG SHIPBUILDING CORPORATION SDN BHD ,简称PSC) 及其位于木寇山的地段,而导致槟州发展机构损失至少900万令吉一事,作出解释。

槟州前首席部长丹斯里许子根博士必须解释,为何他担任槟州发展机构主席的时候,会给予私人公司BFSB(Business Focus Sdn Bhd)特别优待,导致槟州发展机构因无法取回在木寇山的地段,而损失至少900万令吉。槟州发展机构是在1992年4月27日的合约中,将其属下子公司(即槟州造船企业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及木寇山的一个地段,以2千900万令吉的价钱,出售给BFSB。

在超过了的正常偿还期限之后,BFSB还获得槟州发展机构的特别通融,将付款期限延长至6年,直至2008年5月31日,以偿还全部2千900万令吉的收购款项。很不幸的是,截至上述偿还期限,BFSB仍拖欠最后的900万令吉欠款。最让人困扰的是,BFSB这家公司现在已经被脱售,而木寇山的地段也已经转让给另一家公司。

整个交易不只让槟州发展机构损失了至少900万令吉,同时也显示了整个交易违法,不按照基本的财务与管理程序,及缺乏遵守应有的法律文件,来保护槟州发展机构的利益。最显著的过失,莫过于许子根与槟州发展机构的高层,无法有效地执行他们身为主席及董事会的任务,以专业地进行跟进工作,维护槟州发展机构的利益。

出售槟州造船公司及木寇山的地段,已经让槟州人民损失了至少900万令吉,许子根应以公共利益为考量,出面清楚地解释这件事,以维护公信力与透明度。最糟糕的是,根据先前的调查显示,BFSB享有这项特别优待,因此,许子根有责任交待:这项交易到底对公众有何利益,为什么他会允许这种只有一家公司能够享有的特别优惠待遇。

槟州首席部长兼槟州发展机构主席林冠英
于2008年8月17日(星期日)在槟城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