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发展机构采纳能干、公信及透明的新策略,极大化资产的利用,将与核心业务无关的生意脱手,最终将槟发展机构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转亏为盈,脱售价为130万令吉,而未来15年还可赚取租金310万令吉。
槟发展机构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原本是槟发展机构独资拥有子公司Premier,与GST海鲜供应商联营合作的项目,双方各持60%及40% 股分。上述公司于2005年10月17日成立,缴足资本为172万5000令吉。槟发展机构在上述公司的投资成本以60%股权为100万3500令吉。槟发展机构水产养殖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开始运作,它的主要业务是负责槟发展机构所在峇都加湾所拥有的一块69英亩的土地进行水产养殖。这块土地从2007年1月1日起,以每月3307令吉79仙出租给水产养殖公司,为期三年。
根据其2008年12月31日的稽查报告,水产养殖公司一直面临亏损,它的累积亏损达76万1333令吉,净有形资产价值为每股56仙。
由于有关公司疲弱的财务表现,加上水产业不是槟发展机构的核心业务。因此在2010年2月9日的2010年第一次董事会上,决定将子公司所持的60%股权以130万令吉脱售给GST海鲜供应商,三年内分四期摊还,每期还32万5000令吉。
第一期:在签署股权买卖合同时摊还
第二期:第一年年终
第三期: 第二年年终
第四期:第三年年终
Premier与GST在2010年5月20日签署股权买卖合同。GST在签署合同时缴付了32万5000令吉。
Premier完全脱售水产养殖公司的60%股权后,拿回投资成本还多赚26万5000令吉。配合这项交易,槟发展机构水产养殖公司也在2010年6月9日,把名字改为GST水产养殖(峇都加湾)私人有限公司。
除了脱售股份,槟发展机构董事会也在2010年2月9日,决定租赁土地给GST长达15年,租金如下:
- 首三年 – 以 评估率的50%为准(如:每月每英亩330令吉),每月每英亩165令吉,月租为1万1385令吉20仙 。
- 第4到15年 – 以每月每英亩330令吉计算,每月租金为2万2770令吉50仙。
槟发展机构与GST在2010年3月1日签署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于同一天开始算起。
比起之前槟发展机构向槟水产养殖公司征收的租金3307令吉79仙,槟发展机构未来15年的租金收入为309万令吉,细分如下:
期限 | 年数 | 每月租金(令吉) | 每月收入 *(令吉) | (%) | 每年收入(令吉) | 总收入(令吉)|
首三年 | 3 | 11,385.20 | 8,077.41 | 244.2 | 96,928.92 | 290,786.76 |
第4年到第15年 | 12 | 22,770.50 | 19,462.71 | 588.4 | 233,552.52 | 2,802,630.24 |
总数 | 15 | – | – | – | – | 3,093,417.00 |
* 旧的租金为每月3,307令吉79仙。
随着脱售水产养殖公司,槟发展机构完全将其在水产业的生意转成纯粹向GST收租的地主。很明显地,这项重组作业改变了前朝政府参与非核心业务的做法。我们当机立断结束槟发展机构不在行或没有经验的业务,成功地脱手并为之注入新的企业管理,不只将槟发展机构从亏损中拯救回来,还让它从中获得利润。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在乔治市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