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对于选委会建议实施委任代表投票制,将给予个人权利,代替另一名已注册的选民投票。 选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莫哈末尤索夫甚至说,这是选举法令的30项修订建议的其中一项,选委会希望在三月的国会中提呈。
这些新建议以及委任代表投票制是不是选委会要不惜一切代价,协助国阵捍卫布城,赢得第13届大选?选委会在没有与在野党商量的情况下,就公布30个要修订的建议,他们可能要给民联“惊喜”并趁机阻碍民联,因为民联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人力及物力去适应上述新条例。我们要怎样相信选委会是一个可信任,能够自由、公平、中立、独立地执行选举任务的组织?
选委会在没有咨询公众及民联的情况下推出新措施,这可能将在来届大选严重削弱、打击民联,减低胜利的胜算。虽然丹斯里阿都阿兹解释,委任代表投票制的目的是要让那些无法在投票日出现的选民,委任他们的代表替他们投票,但是这项举措可能被滥用进而鼓吹“买票”。
行动党激烈的反对及谴责委任代表投票制,这只会为万事俱备的国阵打开另一个“滥用机制”的管道。根据国阵无数次玷辱干净公平选举程序的记录,以及选委会无能监控及确保条例被遵守,我们有理由相信,委任代表投票制只会让雇用幽灵选民的做法“合法化”。
一旦委任代表制通过,我们不能确定有关“代表”是真是假?也不能确定他们宣称所代表的选民是真是假?此外,委任代表投票制只会助长买票的歪风。国阵已经“享有”三M便利:金钱政治(Money politics)、控制媒体(Media control)及国家机器(government Machinery)。若允许委任代表投票,有如“为虎添翼”,让国阵不惜一切, 击败民联,保住布城。
当选委会有系统地拒绝针对3M、邮寄选票的不透明作业、拒绝选民自动登记系统及允许国外马来西亚人登记投票等投诉,公众没有信心人,不相信民联能够保证委任代表投票制不会滥用。民主行动党将指示我们的党领袖,副主席陈国伟及社青团团长陆兆福与选委会见面,以表达我们反对上述新措施。
民主行动党领袖也必须小心紧密观察,选委会将会重新划分选区,执行联邦宪法第113条文。有关方面可能会为自党利益改划选举区分, 不公正操纵选区,选委会将重新划分所有国会选区及州选区,让选区变成对国阵有利、对民联不利。在这种选区遭人做手脚的情况下,民联已经未战先败,因为选区好像“加铅的骰子”。
虽然国阵已经在国会失去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席,但是看来选区还是会重新划分 。选委会可以争辩说划分选区符合宪法113条文,因为选区划分没有增加议席,只有改变选区疆界,而不需要修改宪法。不过,民联将会强烈地反对选委会进行上述诠释,不让他们做手脚、为国阵效劳。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参加民主行动党备战工作营闭幕礼时发表演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