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欢迎联邦政府宣布展延推行2007年固体废料及城市卫生管理法令。房屋及地方部长拿督曹智雄昨天在亚罗士打说原本上述法令订于4月30日执法推行,但是首相要它展延以解决一些技术性问题。
槟州政府基于三个原则性理由,反对联邦政府推行的固体废料管理私营化政策。其一、当局没有咨询州政府或地方政府两者对于私营化的意见。私营化合约被强行地加诸在州政府或地方政府之上。
其二、缺乏透明度,州政府或地方政府对于执行私营化管理的承包商没有决定权。如果人民因为管理不当而受苦,州政府却没有权力强制顺从或 惩罚不良表现。在解决问题时也可能因为鞭长莫及而一拖再拖,因为很多事情是在布城决定 ,而不是槟城。这种做法违背“全球化思考,本土化行动”的基本概念。
最后,由于联邦政府在遴选私营化承包商方面没有公开招标, 这可能导致朋党工程,最后人民因付费更多、服务素质下降及次等管理而加重负担。一些已经采纳联邦政府未经公开招标遴选的私营化承包商的州属正承担昂贵的代价、怨声四起、浪费时间、闹得非常不愉快。
没有经过公开招标就选出承包商、没有通过咨询、 没有尊重透明度,完全违背用新颖及有创意的点子或产品打开新市场的“蓝海策略”。依赖朋党工程,以价格上调及九流服务来加重人民负担,根本不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推广的蓝海策略。
因此,联邦政府应该允许州政府选择不采纳固体废料及城市卫生管理法令,并让我们自己选择承包商,负起城市卫生管理的关键职责。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在光大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