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一点都不尊重民主,它竟然帮巫统威胁及惩罚那些不支持国阵的华裔选民,但是,在巫统单方面邀请回教党加入国阵,壮大马来人及回教团结时,却不敢威胁及惩罚巫统。很明显的,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选民因实践民主和选择自由而被处罚,独裁的巫统可以在没有咨询或取得国阵成员党如马华的同意下,为国阵做出单方面决定,却不受惩罚,这简直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巫统就是国阵,国阵就是巫统。巫统和蔡细历再一次证明,无论政府里面有没有马华都不重要。很显然地,马华的代表性不是为了服务华人或马来西亚人,而是为了服务巫统而已。
同样地,当国阵、马华和巫统只谈华人大团结、马来人大团结和回教大团结时,他们已经被揭发玩弄种族牌和极端政治, 牺牲一个马来西亚或马来西亚人大团结。至今为止,无论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马来人及回教大团结,还是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一个马来人,一个土著”或“我首先是马来人,其次才是马来西亚人”,是与“一个马来西亚”相符的。
蔡细历不但没有为巫统自相矛盾的立场辩护,他还企图挑拨非马来人和马来人的情绪,说如果公正党可以撤回联邦宪法153条文和取消马来人特别地位,他将会投票给公正党。而民联或行动党的立场是尊重联邦宪法153条文。
行动党向来要求全面认识及实践153条文,因为条文不只保障马来人的特别地位,也保障其它种族的合法权益。但是,国阵领袖不但没有使用这项条文来富国强民及保护国人,反而令自己袋袋平安,完全违背施政公信力及透明度的基本原则。
153条文已经被巫统利用,他们将马来人特别地位相等于巫统领袖的固打特权或朋党工程,例如520亿令吉的土著股权被骑劫丑闻,最终没有分给普通马来人。同样地,马华领袖也利用153条文里赋予非马来人的合法权益,来进行不诚实的商业活动,牺牲公众利益,正如135亿令吉巴生自贸区丑闻那样?
马来西亚的贪污严重到什么程度?华盛顿的“全球财务廉洁组织”报告揭露,马来西亚在2000年至2008年之间,流失了8880亿令吉的非法资金。这笔巨额的非法资金如果平分给每一个马来西亚藉男女老少,每个可以获得3万3000令吉!
没有人会相信马华会如他们所威胁的那样,当选民在来届大选拒绝马华时,他们会真的拒绝任何官职或官位。再说,如果选民拒绝国阵,为什么马华不敢退出国阵?不论马华在大选里赢多赢少,他们还是有四个次要的部长职。
正如民政党主席丹斯里许子根博士在2008年大选承诺他绝不会“走后门”成为上议员及部长,或像人联党拿督黄顺舸,违背党的意愿,秘密地接受被委任为砂州内阁成员,没有任何马华领袖会拒绝及放弃他们一直在政治事业所争取的高官机会。
前马华总会长拿督翁诗杰已经揭穿蔡细历是一个没有原则的领袖,他不能“讲到做到”,指示他的霹雳州和森美兰州行政议员辞职。蔡细历也没有勇气叫马华四名内阁部长辞职,因为马华在2008年大选中惨败。这再次证明,马华的斗争不是为了原则,而是为了官职,不是为了人民,而是为了官位。
马来西亚人应该要拒绝巫统和马华的种族和极端政治。 行动党相信马来西亚人会拒绝恐吓及威胁的政治,确定我们的基本民主权利,基于代议士的表现,自由地选择代议士, 而不是被逼支持不良施政。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1年5月2日(星期一)在槟州行动党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