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与警员的邮寄选票已经重新被定义为“预先投票(Advance Voting)”, 来届大选,将由选举委员会官员全权执行。选举委员会副主席拿督旺阿末说,预先投票将由特别委派的选举官执行,而不再是军营或县属警局的高级官员。
我们欢迎当局废除邮寄选票(在海外及边防服务的军人除外)的措施,但是,我们关注如果政党不能参与监督预先投票,那么,新的措施还是无法确保自由、公平、中立和独立的选举。行动党坚持,邮寄选票或预先投票进行时,政党代表与选委会必须在场监督,以确保投票过程没有被操纵或作弊成分。
全体马来西亚的执法人员、武装部队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保家卫国,他们应该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待遇。因此,我们必须让他们可以容易地、方便地投票。
目前,邮寄选举是由军队或警队本身执行。计票则是分开进行,选票将会连同一张表格被放入一个密封的信封,表格上有证人的签名和其它细节。因此,这样的程序明显地缺乏透明度,让人怀疑投票者的身份是否可被追查,而这是违宪的。
这项废除邮寄选票的新措施看来是要解决上述问题。但是,最大的问题是:当局要怎么做?从媒体的报道看来,军警人员将提早两、三天到投票站投票。如果这是真的,我们要问整个程序是否遵从普通的投票监督? 例如,允许监票员在场监票等等。
最后,我们关注这些改变是否将在来届大选派上用场。唯有选委会主席自己可以证明这些改变是正面的、能够防范作弊,而不是让一些政党可以利用邮寄投票或预先投票进行时趁机作弊。
行动党完全支持更加透明的投票程序,并希望选委会能够确保各造恪守这个原则。再说,如果我们现在可以为军警人员提供正常的投票机会 ,我们也应该要为100万名在国外居住或工作的大马人提供投票机会。新加坡已经成功地让它的国民,在各国专员署或大使馆行使投票的权利,印度也已经开始进行。如果印度这样选民众多的人口大国可以让其国民在国外行使投票的权利,我实在看不出为什么马来西亚不能?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