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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国阵越俎代疱,违背保密原则,擅自公布州政府与联邦政府所制订的国家水供合约

槟州政府对于槟城国阵选择进行廉价政治宣传,擅自公布州政府与联邦政府所制订的国家水供合约内容。这种合约原本属于机密,只有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才有权利公开这类合约的内容 。

国阵槟州工作委员会主席丁福南医生看来忘了他已经不在朝。难道丁福南已经忘了上一届大选他被浮罗池滑选民拒绝、败选?他也没在联邦政府内担任任何职位,所以,当他宣布上述事项时,他有什么权利、代表什么人?而有关宣布原本必须来自联邦政府或州政府。

上述水供合约的谈判刚刚在两个月前得出结论,目前还在等候内阁的批准。签约仪式原订在2011年6月2日星期四,由能源、绿色科技和水源部部长陈华贵和我共同签署。如果有人要做宣布,那必须是陈华贵或是州政府,而不是丁福南,他并不能越俎代疱。丁福南现在的做法是不符合身份、不负责任的,毕竟他现在已经不是州行政议员,也不是联邦政府的官员。

槟州政府原本不愿同意将槟州水务资产交给联邦政府的水务资产管理公司(PAAB),但是,身为供水机构(PBA)的主席,我别无选择,因为前朝国阵政府已经同意在2006年水供工业服务法令下,让水供资产管理权交由联邦政府。

槟州民联政府也坚持修改一些移交水资产的管理条款, 其中包括丁福南所提到的,由联邦政府斥资12亿令吉扩建大山脚孟光水坝,让储水量比目前增加3.8倍。在前朝治理下,这笔12亿令吉的资金是免费贷款。

但是,槟州民联政府坚持将这笔12亿令吉的免息贷款转化成拨款,做为水资产加速移交的条件。一旦水坝工程竣工,水坝还是州政府的资产。上述建议最终获得联邦政府的首肯。

丁福南再一次说谎,指州政府应该全面答复 12亿令吉的水坝扩建计划。因为12亿令吉是联邦政府的钱,是联邦政府决定这笔钱怎样用、要给谁、要不要公开招标。

丁福南不但没有赞扬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制订了比从前更好的合约, 最终将12亿令吉的免息贷款转为拨款,让槟城人民受惠,相反地,他选择将有关协议政治化,借机指国阵虽然失去槟城政权,但是从来没有边缘化槟城。

为什么丁福南没有论功行赏,赞扬槟州民联政府成功把12亿令吉转为拨款?

我将会代表槟州政府亲自公布上述协议的内容。我对丁福南和槟州国阵再一次表现得不专业、不负责任感到遗憾,他们为了政治宣传,越俎代疱,违背合约的保密原则。我会指示州政府官员询问联邦政府,他们是否将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制订的合约内容公开给被选民拒绝、无官职的国阵政治人物。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在乔治市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