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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玩弄政治,没将发展项目交由州内各县署处理,反而是通过州内联邦发展署

我觉得遗憾,因为联邦政府用人民的钱玩弄政治,他们没将发展项目交由州内各县署处理,反而是通过州内联邦发展署处理。联邦政府把发展金输入州联邦发展署有违民主精神和原则,因为联邦发展署由非民选的国阵掌控,国阵在2008年全国大选期间已经被槟州人民所拒绝。

民联不仅赢得29个议员,即赢得全槟40个州议席的三分之二多数议席,也赢得槟州13个国会议席中的11个国席。很明显地,槟州所贡献的所得税及关税并没有归还给人民。反之,所有税收都被国阵控制,即使是槟州人民已经在州议会及国会方面拒绝了国阵。

不要说州政府获得很多收入,事实刚好相反。根据国会答案:

1) 国内税收局及大马皇家关税局从2011年及2008年期间所获税收

州属 稅收
1.联邦直辖区 4092亿1200万
2. 雪兰莪 835亿1000万
3. 柔佛 313亿2200万
4. 槟城 256亿7000万
5. 砂拉越 241亿1000万
6. 沙巴 151亿2000万
7. 霹雳 136亿8500万
8. 马六甲 96亿4900万
9. 登嘉楼 86亿6600万
10. 森美兰 85亿800万
11. 吉打 66亿7600万
12. 彭亨 60亿2200万
13. 吉兰丹 14亿7600万
14. 玻璃市 13亿8200万

2) 2001年至2008年期间联邦政府发给州政府的拨款

州属 所获联邦拨款
1. 沙巴 35亿9700万
2. 雪兰莪 28亿3400万
3. 砂拉越 26亿6600万
4. 柔佛 18亿100万
5. 霹雳 17亿3500万
6. 吉打 15亿8800万
7. 吉兰丹 14亿5800万
8. 彭亨 13亿5700万
9. 登嘉楼 11亿6700万
10. 森美兰 8亿7100万
11. 槟城 7亿9400万
12. 马六甲 6亿2000万
13. 玻璃市 5亿6300万
14. 联邦直辖区

3) 各州所获联邦拨款占税收的比率

州属 所获联邦拨款比率(%)
1. 吉兰丹 98.80
2. 玻璃市 40.70
3. 沙巴 23.79
4. 吉打 23.79
5. 彭亨 22.50
6. 登嘉楼 13.50
7. 霹雳 12.70
8. 砂拉越 11
9. 森美兰 10.20
10. 马六甲 6.40
11. 柔佛 5.70
12. 雪兰莪 3.40
13. 槟城 3

a) 国内税收局及大马皇家关税局在2011年及2008年期间所获税收中,槟城占全国第四多,达256亿7000万令吉。

b) 而联邦政府在2001年 至2008年拨给各州政府的款项中,槟州排第三低,只获7亿9400万令吉。

c) 各州所获联邦拨款占税收的比率当中,槟州只占了3%, 全国最少。我们的税务贡献全国排第四,但是,所获得的拨款却是最少。

2008年过后,联邦政府只拨出了2亿3108万令吉,这笔钱不是拨给州政府管辖下的县署,而是交由国阵管辖的州联邦发展署去处理。比起2001年至2008年期间所获得的7亿9400万令吉,过去四年内槟州所获的更少,只有2亿3108万令吉。很显然地,国阵完全不尊重槟州人民的民主决定,进行财务分配歧视。

以下是首相在国会内针对我的提问所作的回答:

回答:槟州发展署在2005年及2008年期间并没有推行任何项目。 有关工程是由县署及其它联邦或州政府的执行单位所执行的。在2008年全国大选过后,截至2011年11月15日,槟州发展署已经实施了2822项总值2亿3108万令吉的工程项目。有关工程的数量及价值如下表:

BIL 工程种类 2008 2009 2010 2011
项目 成本(令吉 ) 项目 成本(令吉 ) 项目 成本(令吉 ) 项目 成本(令吉 )
1 宗教事务 159 5680万 166 2657万 25 2080万 76 2713万
2 非回教事务 17 36万 84 32万 5 130万 5 26万
3 多元用途会堂 38 330万 12 178万 10 190万 11 168万
4 中小学、学院、大专、大学 30 422万 9 38万2000 5 9万
5 供应 322 420万 269 152万 239 100万 173 265万
6 道路、基础建设 83 210万 566 3813万 2 2000 75 302万
7 水沟 23 53万 132 637万 11 110万
8 桥梁 4 21万 26 63万 1 7万
9 其它 122 1416万 65 250万 40 490万 17 90万
总数 798 8608万 1329 7820万 321 2990万 374 3690万

上述工程的颁发乃依据财政部的财政指令、财政部通令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至2009年,所有价值少于2万令吉的工程都是直接商讨,而价值介于2万至20万令吉的工程必须报价,而价值超过20万以上的则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无论如何,在2009年财政部颁布的第五份通令中,公开招标的顶限已经提高到50万令吉。

公开招标的结果由槟州联邦招标局决定,而报价则由槟州联邦报价委员会决定。至于直接商讨而由承包商遴选委员会决定。

上述需要报价的工程承包商主要是F级承包商,而其它级别的承包商也分别取得不同价值的合约。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2年1月4日(星期三)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