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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意志、 国家责任、个人义务将决定能否树立以伦理社会为中心的廉正领导

今天我受邀针对国会于2010年12月通过并生效的保护吹哨人法令进行演讲。

在场很多对企业管治在行的人一定对国家养牛中心2亿5000万令吉的贪污及管理不当丑闻感到迷惑。这是企业管治问题也是国家管治问题。这宗案件的问题是,当局是否会采取任何行动,又或者它又是另一宗“马航亏损25亿2000万令吉”,没有人需要受惩罚,而那些导致损失的人士如:丹斯里达祖丁蓝里也被放过一马。

国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于2月14日同意与丹斯里达祖丁庭外和解,无需执行2009年12月高庭对国家资产管理有利的判决,一笔勾消达祖丁所需偿还的5亿8914万令吉收购马航的债务。那么商业道德何在?

我想我可以总结我对吹哨人保护法令的看法,它不是保护吹哨人的法令,而是“吹哨让警方行动”的法令。意思说当一个人吹哨,全世界皆知。我国的法令却不一样。它只保护那些秘密向警方或政府执法单位投报的人。在这条法令下,一名吹哨人应该要向执法单位如警方报案。如果警方没有行动,那就很难了。如果警方决定采取行动,但是总检察长决定不提控,那样更难。一名吹哨人所拥有的权利,就是被告知执法当局的决定,而不是确保不遭“秋后算账”的权利。

在新南威尔斯公众利益公开法令中, 如果执法当局没有采取行动,一旦吹哨人将有关事情告诉国会议员或媒体,他的人身将受保护。在英国,一旦他告发不法事件,或如果他有理害怕雇主的报复,法令没有规定吹哨人只能向什么人透露,只要他的意图良善,而且劳资纠纷仲裁庭判决他的做法合乎情理的。

但是,在马来西亚,如果一名吹哨人或一个人向任何人揭发他收到的情报或调查当中不法勾当涉及人士、或向第三者揭发有关情报,这名吹哨人将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监禁高达10年。

在吹哨者保护法令下,一名吹哨者如果决定把情报告知政府执法单位以外的人士,他将不受保护。在法令下,就算他将情报交给政府执法单位,但是,如果执法单位认为有关情报“原则上涉及质疑政府政策、包括公共机构的政策”,或是他触犯这条法令如报料给第三者,他的保护也将被撤销。

我们可以看出,吹哨者法令在现有养牛公寓丑闻中完全没有影响,马来西亚人民有权知道为何原本应该用来养牛的2亿5000万令吉软贷款,为何会被用来购买孟沙及新加坡的高级公寓,但它不保护任何如此相信的吹哨人。要不是因为媒体及公众的压力,当局根本不会采取行动,国家养牛中心所涉及的舞弊案也可能不了了之。

我国许多吹哨人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任何来自政府的资料通常都会被视为官方机密,在1972后官方机密法令,公开官方机密可被判处监禁最少1年、最高7年。这不是假设性的风险。1979年,我的父亲林吉祥就曾被官方机密法令定罪,他当时公开政府瑞士军购案的买价,虽然当时还未列入至少1年监禁的法令条文。

这样的资讯其实应该公开。任何人遭不公平诽谤或遭恶意、虚假警方报案诬赖,应该有起诉权。当局应该向真正的吹哨者、虚报者或公众公布他们的调查结果。就算我曾经揭发50亿令吉的柏华惹丑闻而被已故丹斯里谢英福起诉,但是,我从来没有收过有关当局任何必要的资料。

他们要考虑的应该是有关案件有没有导致公众资金损失。如果有,那么就应该提供保护给吹哨人。如果没有,那么吹哨人也是白费蜃舌的。更重要的是,反贪委会或任何调查团体必须是独立、有提控权、不受政治干预、只对国会报告。

很显然地,我认为,希望你们也有同感,只要政府不废除官方机密法令、不推行施政透明,吹哨人保护法令将永远无法有效反贪及遏止企业的不良作风。自2008年,雪州及槟城两州已经通过资讯自由法令,让人民有权利向政府要求资讯,而不是让政府有权向人民隐埋资讯。

在槟州,我们已经实施公开招标来颁布政府所有主要工程的合约,取代所有的直接商谈, 我们也公开所有民选行政议员财产。槟州政府不期望我们推广廉正领导及透明度的政治责任及个人义务能够赢得表扬。但是,我们没预料到,我们竟然被抨击为将公开财产政治化、若部长们跟随,他们的人身安全将受到危害。

我们的治安、公共安全或马来西亚的警察是不是如此不堪一击?就连部长们如果公开财产也会不安全?那么,既然我已经公开财产,我的人身安全是不是受到威胁而应该在警方的保护下走动?这种公开财产威胁部长安全的言论实在荒唐,是那些有意隐埋本身财产部长的托辞。欲盖弥彰,那些引用上述言论而不愿公开财产的部长,只会让人更加怀疑他们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财产?

回到今天的正题,我不禁要总结,吹哨人保护法令不幸地是我们旧思想的产品,那就是隐藏为先。我相信,是时候让马来西亚更加开放及透明,让它们成为企业界及政府的新文化。

吹哨人保护法令没有为真正的吹哨人提供应有的保护、也没有积极的调查。我国领导人如果不以身作则、没有道德勇气对付那些违反国际公职人员守则、监守自盗的人,吹哨人保护法令等法律对肃贪都是毫无意义的。

尽管我们制定了吹哨人保护法令,马来西亚在国际透明组织的贪污印象指数还是从2010年第56名,降至去年第60名。因此,政治意志、 国家责任、个人义务将决定能否树立以伦理社会为中心的廉正领导,而不是单靠一条法令如:保护吹哨人法令。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2年3月6日(星期二)在第四届企业管治会议上发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