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民联政府选择透明及问责的方式,针对州内四项纾缓交通、刺激威北经济发展的基建工程,收集公众建议及咨询。国阵在兴建槟城第二大桥时,并没有咨询公众意见。而槟州民联政府却因为比国阵更加透明及问责,而备受更多严重的批评。
槟州民联政府承认,我们无法说服一些非政府组织如:槟州消费人协会有关四项纾缓交通、刺激威北甚至整个槟州经济发展的基建工程的重要性。有关四项工程包括6.5公里长的新关仔角-峇眼亚占海底隧道、15公里长的丹绒武雅- 直落巴巷通道、衔接新关仔角- 敦林苍佑大道5公里长通道及衔接敦林苍佑大道亚依淡新镇5公里长通道。
槟州消费人协会不是唯一一个反对上述四项基建工程的组织。就连国阵及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也在2011年11月17日对新关仔角-峇眼亚占海底隧道的工程表示反对。不过,根据槟城人民,特别是关仔角及威北人民的反馈,大多数马来人、印度人、华人都支持我们的建议,他们也希望上述工程成行。
在2011年4月29日的公众咨询过后,槟州行政议员于2011年10月19日决定通过公开招标,开展上述基建工程,因此,槟城消费人协会声称槟州政府没有进行公众咨询是不正确的。
槟州政府与北京城建集团于2011年4月28日签署的备忘录并没有法律效应,因为槟州政府已经说得很清楚,这些工程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颁布。上述备忘录的签署是在马来西亚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中国总理温家宝的见证下签署的,这是一个正面的讯息,意味着中国有兴趣在槟城承建有关工程。
随着备忘录的签署,槟州政府在2011年4月29日开始征询公众反馈。其中两项分别在2011年10月16日及2011年11月19日举行的非政府组织咨询会议甚至是由我直接主持的。在上述两次会面,槟城消费人协会的代表是鲁拉巴迪(拉威)。我不记得拉威曾在会上表达过他们对上述四项基建工程的强烈反对。
槟州民联政府最近正进行四项工程的公开投标者资格预审,以选出符合资格的公司,确保它们拥有强稳的资金、技术专才、经验、良好记录来完成上述基建工程。我们不会支付金钱,上述四项工程将通过交换由丹绒槟榔发展有限公司填海的地段来融资。
在2011年11月19日进行的与非政府组织的咨询会议上,我已经解释兴建海底隧道的合理必要,以迫使丹绒槟榔发展有限公司尽量交出填海地段给州政府。根据他们分别在1990年及1999年与前朝国阵政府签定的合约,他们有权填海获取980英亩的土地。
他们填海所得的200英亩土地已经成为现在的海峡港口(Straits Quay)。有关公司还有合法权利,填取另外700英亩的土地。如果民联政府阻止有关公司填海,我们必须支付巨额赔款给他们。
现在我们唯一可行的做法就是依据交通需求,兴建海底隧道及道路,以迫使上述公司尽可能交出填海地段归还给州政府。槟城消费人协会必须记得,有关公司是官联公司森那美(Sime Darby)所拥有的。
不幸的是,州政府针对公共交通没有控制权,它属于联邦政府管辖范畴。无论我们多么希望改善公共交通,但是槟州政府还是无能为力,因为这完全须由联邦政府决定。所有的巴士服务、德士、电车或轻快铁的建设,都是联邦政府的权限。
就连槟州政府要提供穿行乔治市古迹区的免费CAT巴士服务,刚开始联邦政府也反对。槟州政府愿意每年支付72万万令吉来提供这项已获得居民及游客支持的服务。但是,州政府也必须经历多次恳求、与相关部长直接交涉近一年,最终才获得批准,由州政府支付,提供免费CAT巴士服务。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德里斯说过,公众咨询应该在做出决定前进行,提供有关工程的资料,并将个人及公民社会团体的意见考虑进去。我谦卑地提醒槟城消费人协会的老前辈,在决定是否进行上述四项基建之前,我们已经遵循了他所指的程序。
经过仔细考虑,槟州政府决定批准上述四项工程,以减缓从敦林苍佑大道开始,一路前往新关仔角、峇都丁宜及人口密集的垄尾、湖内的交通阻塞问题。至于海底隧道,它不只将打通新关仔角及威省峇眼亚占的联系,它也将刺激威北一带的经济发展。槟州政府希望能够促进威北地区的经济发展,证明我们没有忽略或边缘化威北的马来人及国阵支持者,消除恶意的谎言。
槟州民联政府也一样关注兴建海底隧道对周遭环境造成的影响。我们将在确定设计及路线之后,于2012年底针对环境问题进行第二轮的公众咨询。虽然非政府组织如槟城消费人协会强烈反对上述基建工程,州政府还是会邀请他们前来参与。如果州政府还不满意,州政府还是可以拒绝继续有关基建工程。
根据有关工程在投标者资格预审阶段的兴建时间表,海底隧道最早的动工时间是2015年底。这让我们可以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进行所有关于技术、设计及环境问题的研究。这意味着如果政府不满意有关结果,州行政议会依然可以在2015年中,拒绝依据时间表签署最终的承建合约。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