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槟州有三项居住问题需要可持续发展的都市问题解决方案。第一、交通拥挤。不幸的是,槟城的交通拥挤是过去18年来政策失败及领袖漠视的结果,不是地朝一夕可以解决的。
州政府通过槟岛市政局和威省市政局采取了下列措施:
- 短期措施:强制性锁车轮及移走阻碍交通的交通工具、让交通灯同步、重新规划交通流向。
- 中期措施:加宽道路及建筑物的避车道,把道路与交通连接起来。
- 长期措施: 进行四项基础建设,以提供四条通道的高速公路,连接严重塞车的地方,包括连接关仔角和北海的海底隧道。
槟州民联政府也资助了320万令吉的槟州交通大蓝图。虽然已有交通顾问提呈了两份计划书,一些不负责任的人士却责怪州政府不理会交通大蓝图、或说我们没有发展公共交通。
州政府认同公共交通是最明显、最有效地改善交通阻塞问题的方式,这个原则就是“移动人,而不是移动交通工具”。不幸的是,州政府没有公共交通控制权,那是联邦政府的权限。州政府完全没有权力,我们不能制订德士的计费表、就连州政府自掏腰包要巴士公司提供免费服务的权力也没有。
交通大蓝图顾问意识到州政府的权力有限,他们提出两项建议:
- 130亿令吉的平衡公共交通,这假定获得联邦政府的全面支持和协助
- 125亿高速公路做为应对计划,兴建7条高速公路,包括州政府的四项基础建设,这是联邦政府如果不合作、不帮忙的情况下的应对计划。到目前为止,联邦政府还没有兑现他们在2008年大选的承诺,兴建轻快铁或交替公路。
换句话说,交通顾问建议增加7条高速公路,比州政府建议的还多。
第二、人类居住地的保护需要严厉执法及限制山坡发展。民联政府在任期间,从未批准任何山坡发展,并要求地方政府严格遵守。两个地方政府告诉我,现有的山坡发展计划,都是前朝政府批准的。
不幸地,这些前朝政府批准的计划,在法律上依然有效,通常我们不能停止已批准工程的程序。做为一个法治政府,现任政府必须遵守法律、遵重已批准的事项,即使那是前朝政府批准的。因此,那些想到责怪州政府进行山坡发展计划的人士,必须首先解释为何他们当初批准这些计划。
第三、提供可负担房屋。槟州民联政府会继续规划全盘计划来为槟州人民提供可负担房屋,不只是政府,私人界也将涉及。过去四年,州政府一直在筹集资金。我们已经获得一笔5亿令吉的初始基金,并在峇都加湾卫星市分配地段兴建1万2000个单位。我们将建议更多类似的计划,包括槟岛。
做为保护本地人利益的措施,州政府提议,把外国人在槟岛购买房产的最低价格,从现有的50万令吉,增加至100万令吉,而有地房产的最低价格则为200万令吉,至于永久居民的房产购买价维持在最低50万令吉。
在2010年及2011年,分别有774及890槟州的房产买卖涉及外国人。这些买卖占了总房产交易的2.98%及2.26%。 不过,为了保护本地人的利益,让他们可以购买不那么昂贵的房产,这项限制能够提供公平竞争机会,因为外国人往往能从高价值的货币中得益。
我们希望各方提呈建议,州政府希望在2012年6月1日或最迟在2012年7月1日执行这项计划。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在合您广场的人类居住地记录片“城市化”放映会上发表演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