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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致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拿督斯里曹智雄的第二封信函

2012年6月21日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
拿督斯里曹智雄

尊贵的拿督斯里,

支持联邦政府出钱购地以及承担所有在麦曼珍青屋地皮附近兴建组屋的费用。不过,这必需是为超过300间被前朝国阵政府私营化地皮后影响的木屋区居民,而不只是局限于70间屋子

参照房屋部拿督蓝兰哈仑于2012年5月17日有关上述议题的信件(编号Ruj(2) KPKT(S) 06/A/864/2/3),以及本办公室于2012年6月17日致给尊贵的信件(编号PSUKPP/21/0353/28(1757/2012))。

2. 槟州政府支持国阵峇眼区的建议,即联邦政府将会出钱购地,并承担所有在北海麦曼珍青屋地皮附近兴建组屋的费用。我们只会提出一个条件,就是这个即将兴建的赔偿屋,必需是为超过300间在2008年之前,被前朝国阵政府私营化地皮后影响的木屋区居民,并不能只是局限于70间屋子。

3. 大部分麦曼珍青屋的原有住户,已经搬至安邦惹惹的人民组屋。但是他们应该被赋予选择的权力,就是选择要继续住在安邦惹惹人民组屋,或者是搬回青屋的附近居住。若只因他们现在已搬至安邦惹惹人民组屋而否决了他们选择搬回青屋区的权力,这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也不应该发生的事。若他们准备搬回青屋,那么在安邦惹惹空出来的人民组屋将会让出给其他有需要家庭。没有人能够一如一些人所指控般,被允许同时享有两间屋子。

4. 我相信峇眼麦曼珍青屋居民协会不反对让那些已搬至安邦惹惹人民组屋的原有住户,受赋予选择是否要搬回青屋区的权利。在公平及一视同仁的原则下,州政府坚持由联邦全面承担费用的组屋,必需包括300家在2008年之前,被前朝国阵政府私营化地皮后影响的木屋区居民。当局不应该只兴建仅供70户人家的组屋单位而忽略真正受影响、超过300个家庭单位。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应该兴建约350个单位的原因。

5. 州政府在此重申,我们同意(不是“考虑”)准备一片地皮,作为兴建350单位组屋之用。这片地皮是在现有青屋的邻近(隔邻或对面)。这片地皮也可以由联邦政府出钱购买。我们将会确认地皮的详情,并将会在一周至10天内,传送给尊贵的。

6. 因此,希望房屋部可以直接拨款兴建廉价屋,而不是只在第三期滚动计划(Rolling Plan Ketiga (RP-3))下“考虑”进行。无法真接给予拨款的承诺,经已引起居民的担心,他们担心一旦大选过后,这将会成为一个被遗忘的空头承诺。

谢谢!

槟州首席部长
林冠英

副本呈. 麦曼珍青屋居民协会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致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拿督斯里曹智雄的第二封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