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推特上说他已经叫内阁检讨引起争议的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这是纳吉及国阵政府再一次犯错后,犯众怒,引起公民社会及在野党的不满,而试图撤回不公正、不合理的司法条文。
昨天,马来西亚独立新闻中心(CIJ)成功地组织了马来西亚网络黑屏抗议日,获得了各个新闻网站、社运分子包括玛丽娜马哈迪、各个非政府组织包括律师公会、在野党包括民主行动党的响应。
这项网络黑屏抗议日是为了反对证据法令114A条文,这项让司法蒙羞的修正法案于今年初在国会上下议院地通过,它让执法人员可以对付任何刊登在网络的煽动性、毁谤性或侮辱性内容,只要有关文章或言论被发现存于当事人的用户名字、电子器具以及/或 WiFi 网络。
任何人如果在网络刊登不法内容都将被视为有罪,除非他证明自己清白。换句话说,第114A条文违反法律基本原则,就是要被控有罪人士证明自己无罪,而不是由控方来证明被提控者有罪。任何人都可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去指控别人,而被控一方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这是典型的国阵心理,让他们可以随随便便针对民联领袖进行揣测甚至是错误的指控,而后者必须出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
而国阵立法议员也像首相那样出尔反尔,如:巫青团团长凯里及马华上议员也已经反对这项他们通过的条文。
为什么凯里及其它人如此急着让国人知道他们也反对这项条文,他们其实可以在国会选择“弃权投票”。现在才来反对,口是心非,这难道不是为了讨功劳而迎合人民的行动?
这证明国阵领袖是骗子,而政府转型计划只是一桩闹剧。如果不是因为公民社会、在野党的反对,他们根本不会谈什么检讨。而凯里及其他人在这个时候讨功劳,正是机会主义。
现在纳吉和内阁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诚心道歉,在来临的国会复会时,立即撤销(而不是检讨)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否则他们将被视为口是心非。
如果首相没有道歉,那么人民只会认为他的做法只是政治秀。
全体国阵国会议员必须展示诚意,马上针对他们共谋通过证据法令第114条文道歉,他们应该在2012年9月24日国会召开时撤销上述条文,而不是检讨,否则他们将在来届大选被看成是欺骗选民的政治骗子。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