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既不中立、也不独立,而是国阵的工具,他们竟然与国阵同一鼻孔出气,攻击雪州民联政府不与全国大选同步举行州选举。选举委员会副主席拿督旺阿末说,如果雪州政府与全国大选不同步,那将会花费很高的开销,而且也会扰乱学生和老师的上课时间 ,但是当沙巴、砂拉越两州分开举行选举时,选委会从来没有反对。
当旺阿末说,分开举行州选举会危害公众秩序,难道选委会质疑警方的能力与专业毕竟警员将在不同的选举时期,被调往维持治安。他这种讲法不只是否定警方,也污辱我们的国家,他的意思是我们的保安队伍没有能力在选举时期维持公共治安。选委会是否要提议马来西亚政府聘用联合国维和部队,以保障选举时期的公共治安?
选委会应该把焦点放在他们的核心任务,那就是专业地举行有秩序、自由、公平的选举。至于选委会还没有回复我授权他们,为槟岛市政局及威省市政局举办地方选举的信函,我感到遗憾。在我志期8月30日的信中,我提醒过选委会,槟州地方政府选举(槟岛及威省)条例已在5月通过,7月5日公布在宪报。
在联邦宪法第113(4)条文,“联邦或州政府可以授权选委会举办选举… …” ,槟州政府要求选委会为槟岛市议会及威省市议会举办地方政府选举,但是,他们不但没有履行宪法义务,回复我的信函,反而更热衷于为国阵辩护、或者为国阵的攻击爪牙。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