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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动党将会叫未来的民联政府,撤销全部自动执法系统的超速罚单

我引述《星报》今天的新闻:“林冠英:请守法及偿还AES罚款”。不幸的是这个标题是不正确及具误导性的。

当我在记者会重复强调我反对自动执法系统的一个大马电眼系统,以及“不论我们喜不喜欢,这些罚单都是在法律下开出的。”我从来没有讲过人民应该还罚款。反之,我说,除非交通部交代清楚、并与民联开会讨论,否则我不会做此呼吁。

之前,回教党副主席玛夫兹奥玛叫公众不理睬自动执法系统一个大马电眼的罚单,因为它不公正及让朋党公司受益。我同情玛夫兹的呼吁,但是我不考虑支持这项举动,因为身为政府领袖,我不能叫人民轻视法律,撕掉交通传票,任何决定都必须与律师、民联领袖商量及咨询后才决定。

再说,当我被扣留及监禁时,虽然那是歪曲的公义,我们还是接受判决。当我们违抗不公正的法律时,我们也必须准备付出代价。

因此,所有的民联州属已经表达立场,不会让自动执法系统在州内安装一个大马电眼,因为我们相信罚单应该是起阻遏性作用,而罚款应该全归政府,而不是通过“利润分享”的合约,让朋党公司从罚款中受益。这种将罚款商业化及私营化的做法,不是为了公众利益,而是为了让国阵朋党公司从中谋利。

然而,如果第13届大选 改朝换代,民主行动党会叫民联政府撤销全部自动执法系统的超速罚单,因为这些罚单不是基于公众利益而发出的,而是为了国阵朋党公司的私人利益。这只针对超速罚单,而不是闯红灯的罚单。

然而,直到改朝换代,我们无能为力,因为交通传票是在合法情况下发出的。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在光大发表的声明